國家衛計委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社區衛生服務管理和提升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到2020年,力爭實現讓每個家庭擁有一名合格的簽約醫生,每個居民有一份電子化的健康檔案。
簽約醫生來自二級以上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
《意見》要求,加強簽約醫生團隊建設。簽約醫生團隊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根據轄區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合理劃分團隊責任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簽約醫生團隊應當掌握轄區居民主要健康問題,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危險因素干預和疾病防治,實現綜合、連續、有效的健康管理服務。
大力推行基層簽約服務。推進簽約醫生團隊與居民或家庭簽訂服務協議,建立契約式服務關系。在簽約服務起始階段,應當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長期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的人群為重點,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
在推進簽約服務的過程中,要注重簽約服務效果,明確簽約服務內容和簽約條件,確定雙方應當承擔的責任、權利、義務等事項,努力讓居民通過簽約服務能夠獲得更加便利的醫療衛生服務,引導居民主動簽約。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滿足居民多層次服務需求。完善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簽約服務費用主要由醫?;?、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合理安排就診時間,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適當延長就診時間和周末、節假日開診,實行錯時服務,滿足工作人群就診需求。鼓勵各地以慢性病患者管理、預防接種、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等相關服務對象為重點,逐步開展分時段預約診療服務。對重點人群開展定期隨訪,對有需要的病人進行上門訪視。大力發展社區護理,鼓勵開展居家護理服務。
協作醫院應為社區衛生機構預留號源
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加強與相關部門配合,協同推進醫養結合服務模式。鼓勵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面向服務區域內的機關單位、學校、寫字樓等功能社區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衛生服務,通過開展慢性病患者俱樂部或互助小組、培訓家庭保健員等形式,不斷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識。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病床以護理、康復為主,有條件的可設置臨終關懷、老年養護病床。鄉鎮衛生院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其住院床位和內設科室可根據實際需要予以保留或調整。根據分級診療工作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配備所需藥品品種,滿足患者用藥需求。
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公立醫院之間建立固定協作關系,探索推動醫療聯合體建設。協作醫院應當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預留一定比例的門診號源,開通轉診綠色通道,優先安排轉診患者就診。逐步建立公立醫院出院患者跟蹤服務制度,為下轉患者提供連續性服務。充分利用公立醫院等資源,發展集中檢驗,推動檢查檢驗互認,減少重復就醫。
《意見》提出,各地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滿足居民多樣化的健康服務需求。鼓勵各地積極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予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