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以一個企業家的眼光,敏銳地洞察城鄉統籌發展中的一些基礎性的問題,他提出了一些敏感且很前沿的話題。但我也想講明幾個基本觀點。曾經我們部的一位領導同志問過我三個問題,他說中國有沒有農村住房制度,中國有沒有農村住房建設制度,中國有沒有農村住房改革制度。這三個問題我想請在座的各位同志也都考慮一下,跟張先生提出的問題是直接關聯的。
遺憾的是,時至今日,并沒有對這三個問題做出非常完整的回答。為此,在這里我想說,中國不能沒有農村住房制度,但是我們對中國農村住房制度沒有做出概括性的表述,我們講了十幾年一直在講中國的城鎮住房制度。中國的農村住房制度有這么幾個特點,我叫“一供三非四保”五字。一共,農村依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由政府無償提供宅基地供農民建設,保證了農民住房的基本穩定和農民基本居住。第二是非政府統建,四保是保證宅基地的穩定供給,保證對農民住房建設的規劃和建設安全的指導服務,要保證對農民住宅權益的保護,同時要為那些最困難的農民群眾提供最基本的居住權利,也就是說幫助最困難的農戶解決居住問題,當然就帶來了農民建設的五自的特點,自建自管自籌自用自管資金。
關于農民的小產權房的問題,這里我想對張先生講的稍微做一點簡單糾正,農村的小產權房主要指用農村的集體土地或者是集體建設用地,為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供的商品性或是交易性的住房,這里界定很清楚了,小產權房不是農戶自己的房子,而是城里人到農村購買并沒有政府批準的房子。
關于農村的房地產市場問題,基于我想說的農村的住房制度這一點來看的話,我認為他提出一個很敏感的命題,從長遠來講,中國城鄉統一的房地產市場,這是應該的,也是我們應該努力為之的方向。但是作為當前來講的話,在十七屆三中全會上講的更準確的是逐步建立城鄉建設用地市場,這個市場沒有建立起來之前,房地產市場還要有相當漫長的探索和理論上的摸索,所以張先生的問題非常值得理論家的琢磨。這里有幾個基本點,怎么樣在改革探索中間保全農民的利益,保障農村的生產、生活的鏈條正常進行,同時又能夠不斷推進我們的制度改革和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