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為“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定調的五大理念。推進綠色發展,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是題中應有之義。日前,廣東省委、省政府印發《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這是全國第一個正式出臺的省級國有林場改革方案,意味著廣東在探索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方面邁出堅實的一步,也是我省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所取得的重要進展。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國有林場是我國生態修復和建設的重要力量,是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最重要的基礎設施。廣東共有國有林場217個,面積占全省林地總面積的7.0%,保存有全省100%國家一級保護和90%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但長期以來,因定位不清、體制不順,國有林場職工對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因此,推進國有林場改革勢在必行。
今年2月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這是在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新的歷史時期出臺的一個綱領性文件,標志著國有林場改革上升為重大國家戰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舉措。《廣東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的出臺,標志著廣東貫徹中央文件精神,全面啟動國有林場改革邁出了實質性、關鍵性的一步,充分體現了廣東省委、省政府加強生態保護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堅強決心。
全面啟動國有林場改革的重大決策,是破解長期以來制約林場發展體制機制障礙的戰略性和根本性舉措,意義重大。首先,深化國有林場改革是更好保障國家及我省生態安全的迫切需要。明確生態安全定位,理順管理體制,創新經營機制,加強制度建設,才能從根本上保護和培育好國有森林資源,為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其次,深化國有林場改革是提升生態公共產品供給能力的迫切需要。切實解決制約國有林場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才能不斷增強優質生態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為增進人民生態福祉、提升生活品質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第三,深化國有林場改革是改善林場民生、共享發展成果的迫切需要。推動林場融入地方,經濟融入市場,健全基礎設施,健全機制,才能增強國有林場發展活力,讓林場職工過上幸福生活。
改革必須把握四項原則和要求。一是生態導向、保護優先。實行最嚴格的林地林木管理制度,確保國有森林資源不破壞、國有資產不流失,為堅守生態紅線發揮骨干作用。二是改善民生、保持穩定。改革堅持依法依規、民主公開操作,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好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三是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各地區根據生態建設情況,以“因養林而養人”為方向,科學制定改革方案。四是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省政府對國有林場改革負總責,統一指導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工作。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政府分別對轄區內國有林場改革負責,并組織實施。
2012年,廣東作出啟動實施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建設綠色生態強省的戰略部署。2013年,廣東出臺《關于全面推進新一輪綠化廣東大行動的決定》。現在,《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必將再次引領全國的林業改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