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宣布,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定州市等33個縣級試點區域關于農村土地改革的實施方案已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復,農村土地改革試點工作正式進入全面啟動階段。
改革方案包括推進征地制度、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提高被征地農民補償標準、宅基地制度的有償退出機制等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針對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斷完善改革總體設計,最終總結出“可復制、能推廣、利修法”的改革經驗。
同時國土部在京召開三項試點工作培訓班。重點圍繞《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實施細則》和33個試點實施方案作相關培訓。
據知情人士透露,33個試點區縣此前曾多次上報區域內農村土地改革的框架方案,因“過于激進”均未得批準。最終獲批的是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認為“相對溫和”的版本。重慶等區縣獲批改革方案甚至低于當地內部改革的尺度。
該人士認為盡管“農村土改”被民間寄予厚望,但蘇、浙等省份的試點工作選擇當地沒有土地需求的區域內進行,未來改革成果可參考性將會大打折扣。
作為一項事關全局的重要改革,我國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直廣受關注,早在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求,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縮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要求明確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務。
今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決定在全國選取30個左右縣(市、區)行政區域進行試點,試點工作將在2017年底完成。
《意見》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方面,要求探索完善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等;在農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縮小土地征收范圍,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等;在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要求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對超標準占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以及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等。
2月,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和農村改革試驗區中篩選出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定州市等33個縣級行政區域被選作試點區域。國土部專門成立由部長任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并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共同推進試點的工作機制,工作小組派出專員全程參與33個試點區域的改革工作。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土地專家鄒曉云認為,未來農村集體用地進行市場化流轉的空間將會很大,這也有利于打破當前城鄉二元體制的土地結構。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改革過程中,應該逐步取消農村集體用地在征用為國有建設用地環節中的一些限制措施;同時改變和完善征地制度;再進一步實現農村集體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在權能方面的真正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