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建議發布后,人民出版社近日出版發行了權威《〈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輔導讀本》。其中,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撰文《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提出中國社保制度建設必須立足基本國情,以保基本為優選目標,避免“高福利陷阱”。
稍作留意即可發現,“高福利陷阱”近年來在中國是一個出現頻率頗高的詞匯。什么是“高福利陷阱”?便成為了一個首先需要厘清的問題。一個時期以來,發酵于希臘的歐洲主權債務危機給了人們考察相關問題的一個合適視角。專家普遍認為,歐債危機之所以爆發,歐洲國家普遍推行的高福利分配模式和高標準社會保障體系,對造成長期國家財政赤字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資料顯示,歐洲許多國家的社會福利保障支出占G D P的比重約為30%,有的國家甚至將近50%。在經濟快速增長時期,這種“從搖籃到墳墓”的保障體系能夠提高居民生活品質。一旦經濟增速放緩,財政不堪重負,政府舉債度日時,就可能釀成主權債務危機,進而影響民生,并誘發社會動蕩。
顯然,高福利之所以會成為“陷阱”,在于國家違背了“量入為出”的基本法則,為國民提供了遠非政府財力能夠負擔的福利。由于這些福利大餐太多、太高,壓垮了財政,只能陷入寅吃卯糧的惡性循環。
明了這一背景,當“高福利陷阱”成為中國的高頻率詞匯時,注定會引來兩極的反應:或譏為“杞人憂天”,或譽為“先見之明”。之所以會有這樣兩極的反應,根本原因在于討論的雖為同一個問題,但中國和歐洲國家有不同的語境。中國目前的福利水平如何?北京師范大學課題組撰寫的《2013中國民生發展報告》開宗名義即曰:“我國的民生發展依然面臨‘低福利、低消費’的困局”,回到現實生活中,可以發現,多數中國人在養老、出行、住房、就醫、教育、就業等多方面都存在不少的后顧之憂。
然而僅僅因為中國目前的福利水平并不高,便來否定“高福利陷阱”話題的嚴肅性,也未必公允。在墮入某個陷阱之前指出將來可能的危險,很多時候這種未雨綢繆很有必要;更重要的是,就中國而言,歐洲國家的高福利模式是構建本國社保體系的參照物。一國社保體系之構建,必須適應經濟發展水平,也應當努力提升國民的滿意度,既然歐洲國家的高福利模式隱藏風險,那么中國就需要趟出一條符合自身實際的新路。
從現有經驗來看,任何一個國家要給國民提供并維持較高的福利,只有兩個途徑,要么提高稅收,要么擴大財政赤字或者二者兼具。中國要避開從高稅收、高赤字到高福利的覆轍,第一個容易想到的思路應該是通過減稅來藏富于民,從而降低國民對政府提供過多福利的依賴性。
第二個思路是激發市場和社會的活力,避免政府的無限責任。正如樓繼偉在文章中所說,“市場機制能夠提供的保障職能,政府不要越俎代庖;該由個人和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障責任,政府不要大包大攬”,實際上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目前在社保的各個領域,無論生老病死都活躍著社會機構的身影,公眾對市場機制供給保障的信任也日見增加,此種情況之下,市場對政府的期待也許只是需要后者給社會機構的參與提供更多方便而已。
當然無論如何,政府在提供公共產品方面發揮基礎作用責無旁貸,讓低收入人群獲得均等化的公共服務也義不容辭,這正是討論相關問題的前提。樓繼偉把“保基本”作為社保的優選目標,意義正在于此。
一國的社保福利維持在何種水平為宜,其實一言可以蔽之,即國民幸福指數較高,而經濟社會活力猶在,同時民間的創富動力也未受扼制。這應該是中國構建社保體系之際所追求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