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鐵二號線西起閩侯蘇洋,東至鼓山風景區,近日,在上街鎮建平村的二號線征地范圍內的空地上,一夜之間冒出28棟搶建房屋,占地4500平方米。這些房屋高三層,質量非常低劣,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就連違建者自己也不敢在內居住。記者采訪得知,這些房屋其實是當地村民專門用來博取土地征遷賠償的。(11月2日《海峽都市報》)
建房好比“孵豆芽”,一夜冒出幾十棟。而違建者倒也“實在”,坦言紛紛建起這些中看不中用、連自己也不敢住的三層樓房,目的只為“以房易房”,憑此換到拆遷安置房或相關征遷賠償。那么這筆“買賣”的油水有多大?據說若按個別地方的先例,建樓成本9萬元,到時少則能賠20萬~30萬,多則甚至有50萬~60萬元。
如今,各地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若說“農村搶建房”還是一種稀少景象,無疑是在睜眼說瞎話了。筆者網上稍作檢索,遠的如2009年海南媒體曾報道,傳聞政府要在海口府城鎮城東社區洋上村規劃修路,一些人聞風而動,急忙把自家種菜的地段填平搶建房屋;近的則有,今年8月,位于福州晉安區益鳳村的物流園征遷地塊上,同樣冒出了數十棟為博拆遷補償的簡易木屋,當地村民還形象地稱之為“種房”。
偷偷摸摸地見縫“種屋”也好,大干快上地“一夜建房”也罷,假如有關部門在征遷補償工作中,嚴格依法辦事,保證公平對待,絕不讓渾水摸魚者有任何可乘之機,我想這種自作聰明的投機建房,到頭來也只會“竹籃打水一場空”。但值得憂慮的是,現在媒體又披露,在有些地方,那種才花9萬元就能矗立的“三層樓”,居然都是聘請“專業搶建隊伍”連夜搶建起來的。
“一夜建房”有了“專業隊伍”,而且這種“專業施工”的最大特點,竟是“樓房像樓房,無非不住人”。透過這種迎合現實需求的“專業本領”,自然促人聯想開云:要是必然賠本,誰會投資不菲地造此“嶄新的危樓”?而倘若不是普遍有“油水”可撈,像這種“專業隊伍”又怎能生意興隆,且漸漸形成了氣候?換言之,“一夜建房”雖添亂,“專業隊伍”更可憂——有關部門若是疏忽了這種“專業影響”的巨大負作用,其結果只能是使搶建房亂象會愈演愈烈。
在局部地區和一定范圍,“一夜建房”的投機信心,往往可能來自某個似是而非的“參照對象”。譬如,按照《福州市房屋征收補償細則》的相關規定,搶建房屋并無相應補償。但記者卻了解到,當地一處大學城區域征地拆遷時,為了推進進度,曾經對一些搶建的違建進行過補償,且風傳當時每平方米賠償價大約在1000~2000元之間。那么,傳言是否屬實,或者有否被別有用心者添枝加葉等,我想就不能含混其辭,甚而刻意回避。有道是“謠言止于公開”,就時有冒出的農村搶建房亂象來說,一個最應牢記并做實的方面,則是“盲動止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