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醞釀已久的出租車改革方案終于出爐,而且針對出租車和專車各發一文。對于備受關注的專車門檻,征求意見稿雖然將私家車拒之門外,但也給地方政府留出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其實,面對互聯網專車這種新生事物,監管部門在依法監管和鼓勵創新之間,不必非此即彼,不妨多點嘗試,給地方留出嘗試空間。
整體來看,征求意見稿對專車的要求仍在交通法律框架內。其中,最具爭議的要求是,非營運車輛不得從事營運業務,即私家車不能從事專車運營。但是,對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的區分管理,是我國對車輛管理的基礎,散布于大量法律法規條例中。如果本次允許私家車進入專車市場從事運營,等于對于現有管理制度的顛覆。這樣一來,對于出租車、租賃車等按營運車輛管理的行業就很不公平。交通部作為主管部門,還是得一碗水端平。
不可否認的是,以專車為代表的“共享經濟”符合時代潮流。但在現有法律框架下,缺乏足夠的施展空間。現在車輛以營運為標準一分為二,處于過渡地帶的專車兩頭不沾邊——說是私家車它確實載客收錢了,說是營運車輛可它只是偶爾為之。在這種情況下,尋找依法監管和鼓勵創新之間的平衡,考驗決策者的智慧。
專車改革與其一刀切,不如多讓地方嘗試創新。改革試點并非打造法外之地或政策洼地,而是在不影響公眾出行安全和行業秩序的前提下,多給創新留足觀察期、騰出成長空間,避免將創新扼殺在襁褓里,同時防止創新引發系統性風險。
多發揮地方政府的能動性,也是本次征求意見稿的主要精神。在10日針對征求意見稿的交通部發布會上,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長魏東承認,“出租車經營的特點是有區域性……需要發揮城市人民政府在這方面的作用”。10月8日,在上海市交通委對于專車的說明中,專車車輛的門檻就比較寬松。在守住依法合規底線上的創新,從某種角度上,也是在尋求保障行業秩序與滿足民生訴求的平衡點。
創新從來都不是提前規劃出來的,改革也是在反復的拉鋸試驗中結出果實。百姓要給創新時間,更要給改革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