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9月開學季,記者走訪廣州各區小學、幼兒園發現,“家長是否接送”已成為普遍難題。部分市民或安排老人接送孫輩,也有市民甘愿當全職太太專注照顧孩子。一些學校為解決家長接送難問題,在校內設置閱讀大廳或開展“城市學校少年宮”。部分市民無奈之下只好選擇設在小區的托管班服務,由托管班代為接送和照看孩子。不少家長希望學校辦托管班,幫助照顧孩子。(《新快報》9月7日)
最理想的方式當然是由父母親自接送孩子,增加與孩子接觸的時間,或者父母保持一段距離,孩子獨行,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但對于大部分街坊來說,不管是廣州本土居民,還是外地外省遷入家庭,顯然不具備每個上學日接送孩子的條件。上班族上班時間通常晚于學校上學時間,尚能兩者兼顧,但下班時間就要晚的多,許多公共管理和服務單位、零售行業企業,下班時間甚至要拖到晚上的八點之后。
一些市民也無法尋求父母(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持。老人接近退休但還沒有退休,老人也有自己的生活,還可能存在身體行動能力不足等問題。
一種最簡便的方式,就是交錢把孩子托付給設在小區的托管班。有些托管班不僅負責照管孩子,還能提供接送、晚餐、學習輔導等(增值)服務。問題是,不論在廣州,還是國內其他許多城市,托管班遠沒有教育培訓行業其他形式正規,收費偏高,基本上沒有納入有效監管,很難避免安全隱患。特別是托管班向孩子提供的學習輔導和生活照顧,由于缺乏監督,質量也很難評估。在廣州,筆者就有朋友的孩子送到托管班,輔導老師給予的輔導就是直截了當給孩子的作業提供解題答案,孩子完成的作業因此能夠全面飄紅(一片紅勾),給家長、學校教師傳遞錯誤信號,直到考試才真正檢驗出孩子的真實學習水平,朋友為此懊悔不已。
筆者認為,應當由教育部門牽頭,推出多部門參與和監督、學校主辦的托管服務,利用下午放學后時段積極開展文化體育等課外主題活動。
在過去,國內城市、城鎮的規模均相對有限,學校下午放學時間較晚,家長可以在下班后接送孩子,也不存在許多行業、用人單位工時嚴重晚于學校放學時間的現象。而今的孩子接送之所以成為難題,當然跟市民對治安環境存在擔憂有關,但更重要的因素是,學校提早了放學時間(為了減輕學生學習負擔),但用人單位的實際下班時間卻一延再延,不少市民上班的地點距離居住地、孩子的學校所在地也有更遠的距離,這些是城市發展、擴張所帶來的必然結果。
由學校提供托管服務,不僅將有效解決家長接送難題,而且還將贏得積極開展校園文化建設、體育運動的時間,起到為孩子減壓的作用,此外也將保證本地的公共管理和服務單位、零售等行業企業的用工穩定及工作效率。這項服務顯然具有公益性質。
自然,如果要由學校提供托管服務,就不能以行政命令、動員的方式,要求學校教師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來“做貢獻”,也不宜直接面向家長收費,而應當由教育、財政部門依照教師新增的勞動付出,為之增設專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