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并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目前,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上述“地方版”實施意見的主要內容均與“國家版”的規定一致,即: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職工相同的單位和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都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8月5日 中國新聞網)
既然,媒體宣稱養老金并軌進入了實質性啟動階段,就應該明白評價養老金并軌實質性啟動的角度和標準是什么,這是判斷養老金并軌是否實質啟動的關鍵。因為,“實質”一詞只是個定性的說法,這個定性要想成立,必須有更具體的內容作為支撐,有更明確的標準作為評判。只有養老金并軌改革的方向和內容,符合實質性改革的評價標準,才可以得出養老金并軌已經實質性啟動、展開的結論。否則,并軌的說法就可能陷入各自不同的表達中——有人認為并軌已經實質性啟動,有人認為并軌只是啟動改革的第一步,甚至還會有人擔心并軌之后“換湯不換藥”。
在公眾解讀中,養老金并軌至少包括三個層面:一是,形式層面的并軌。之前,養老金制度不公平的率先表現,就是多軌制的存在——身份不同,養老金制度不同,待遇自然不同。這種多軌制的存在,讓人直接感受到了養老制度的不公平。所以,在公眾的期待中,養老金制度要改革,而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并軌——由多軌制變為單軌制,這種并軌為權利平等從形式上提供了可能。這是養老金并軌最多的表述,所謂養老金并軌就是取消多軌制;也是養老金并軌改革的努力方向,沒有多軌制的并軌,公平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托。當然,形式上的并軌并不一定會帶來權利的平等。這就涉及到另外兩個并軌的內涵:公平層面的并軌;待遇層面的并軌。
公平層面的并軌。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在市場經濟,作為勞動力的人,所作出的社會貢獻又不盡相同。所以,在享受到相同的基本養老待遇的同時,也應該體現出個體的差異性,這種差異性能夠激發人的能動性,在退休之前為社會作更多更大的貢獻。所以,并軌在追求基本公平的同時,也應該體現出相對公平,既不同個體在社會生活中作出的貢獻應與獲得的回報等同。這就需要在形式并軌的基礎上,建立企業職業年金制度,以企業職業年金來體現個體的差異與差距。這是養老金并軌的應有之意。若并軌之后,制度的效率性無法體現,所謂實質啟動就有缺陷。對于養老金并軌改革來說,如何建立科學、合理的職業年金制度,是改革的一個重點。
待遇層面的并軌。為何要改革?這是一個宏大而抽象的問題。但是,對于公眾來說,這個問題又可以異常簡單——他們期待改革,根本的目的是希望改革可以帶來更多的好處,可以坐享改革帶來的紅利。否則,何必改革?即便是公平帶來的精神激勵,也不能代替人們實惠和功利的感受——公平是無法當飯吃的,公平要能夠給自己帶來實際的好處,才算有具體的內涵。所以,在形式層面并軌和公平層面并軌實現后,人們期待的是,自己的養老待遇可以提高。這種提高有兩個比較向度:縱向的,與自己之前的待遇相比,有顯著提高;橫向的,與其它群體相比,自己的待遇并不丟人。而橫向比較的最主要群體,就是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這涉及到養老金替代率問題,這也是養老金并軌改革的難點所在。
既然是改革,就應該是實質性的改變。既然是改變,就應該有判斷改變的評價標準。對于公眾來說,他們既要聽到養老金改革已經實質性啟動的觀點,他們也要看到養老金改革實質性展開的具體內容與判斷標準,他們更要實際感受到養老金實質性改革的成果和紅利。這就提醒社會在評價養老金并軌改革時,應注意到評斷標準的層面,注意到實質性改革的應有之意,從而正確而嚴謹地對待、評價養老金并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