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這是很多人對于大病重病突襲一個家庭的形象描述。現有制度下在很多地區,一旦患了大病,會給一個普通家庭經濟狀況帶來災難性的壓力。7月22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更好守護困難群眾生命健康。這一舉措對于持續深化醫改,瞄準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痛點”,全面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守住社會保障底線,有重大意義。
在我國,重大疾病呈現“三高一低”的趨勢:發病率越來越高;治療費用越來越高;治愈率越來越高;發病有低齡化趨勢。隨著全民醫保時代的到來,百姓看病難、看病貴有所緩解。但是也要看到,一人生病、全家貧困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還比較突出。實現大病醫保全覆蓋,這對患大病者及其家庭無疑是一大福音。
老百姓特別是農村特困戶難以達到新農合、民政救助等社會保障的準入門檻的尷尬境遇。“遇到大病住院救治時,雖說有新農合和民政救助等醫療保障救助機制,但個人承擔的自負費用也很難拿出手,只得去到街坊四鄰借,可像我這樣的低保戶,有誰愿意借,等給人家湊足還上還得猴年馬月,有時真想放棄治療……”,面對突如其來的大病時,這或許代表的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心聲。常務會議上討論決定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者額度,今年年底前使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今年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今后還要逐步提高。這些政策無疑為確保特困人群不因缺錢而無法治病,為他們重新點燃希望之光。
與基本醫療保險由政府主導的運作模式不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由政府以招投標方式,向商業性保險機構購買,保險機構作為第三方負責具體運作。政府通過購買保險服務,改善民生,是公共管理模式的有益創新,同時,有關部門應對相關商業機構的準入及各種市場行為進行嚴格監管,務必讓寶貴的資金實打實地用在減輕群眾醫療負擔這個“刀刃”上。
大病醫保是在我國醫療保障的基礎上的延伸和拓展,是政府與市場的有效結合,更是我國政府一項創造性的服務民生工程。由政府出資,為百姓投保,解決困難人群的大病問題,是政府救濟行為,對社會穩定和扶貧具有重要意義。讓各項惠民政策“手拉手”,切實為困難群眾解決后顧之憂。切實把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放在首位,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充分發揮了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的協同互補作用,加強制度之間的銜接,形成合力。
截至2014年年底,大病醫保已在27個省開展了392個統籌項目,覆蓋人口7億人。落實全民推行大病醫保制度,絕非主管政府部門一聲號令便可以完成實現的事情。實際上,真正實現大病醫保,主管部門、醫療系統和保險體系都要進行大量改革調適工作,革除各自方面現存的弊端,否則,大病醫保也只能停留在政府文件的紙面上。
在中國,醫保覆蓋面擴大至大病,是使全民享有和感受發展成果的措施。把大病納入醫保范圍,可以使民眾摸得著、看得見改革的成果,是最好的愛國主義教材,也是使國民對國家發展和未來充滿信心的堅實基礎。國家大病保險制度的未來會如何發展,仍需拭目以待,但此醫療保險機制上的重大創新仍然是社會意義重大,值得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