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再出重拳,對9起違法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侵占綠地等公共資源的案件進行掛牌督辦。針對這次掛牌督辦的案件,住建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孫安軍表示,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常違反城市總體規劃,愛打城市綠地的主意。(人民網)
城市公共綠地,一般是指供人們游覽休息的林蔭道綠地、廣 場綠地,主要包括居住區公園、小游園和組團綠地及其他塊狀帶狀綠地等。在城市總體規劃中,公共綠地既是城市建設的具體內容,又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支撐。可以說,建好城市綠地,對防治城市污染、促進生態平衡以及提升人們的休閑生活水平、增進人體身心健康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基礎性作用,應該也必須要按規劃、按要求做實建好。
可是,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督查情況看,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卻時常違反修改城市總體規劃,打起了城市綠地的主意。比如,邯鄲市違反城市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及控制性詳細規劃,擅自將約5.5萬平方米防護綠地改為了居住用地。包括對一些購房者而言,買房的時候開發商許諾要建園林小區,規劃上也是一片綠,可真交了房卻只剩一片樓,綠地不是縮了水就是沒了影,著實讓購房者既心懷不滿卻又無可奈何。
應該看到,那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敢于隨意修改規劃,其背后是有深層原因的。一方面當然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為既然是公共綠地,肯定就帶有公益性,對于房地產開發商而言,在花重金拍下的土地上建綠地,不僅有成本,而且還產生不了直接收益,心里自然不情愿,而把綠地建成居民樓或改做商業用途,到時候收益就會翻倍進兜,也就難免會變著戲法明里按規劃審、暗里改規劃建。另一方面就是監管成了擺設。綠地從規劃到建設,中間總要有個過程,按規定在這個過程中監管部門必須要到現場去督導檢查,如果規劃有變更,在實際建設過程中監管部門肯定能及時發現,而反觀住房城鄉建設部督查的案例,大部分地方修改規劃都“生米煮成了熟飯”,這就說明當地監管部門確實是管理不到位,在督導上出了漏子。
而要杜絕公共綠地變成私改地的現象,切實保證公共綠地不被商業利益所侵害,首先是有關部門和開發商要嚴于律己,依照城鄉規劃法辦事,嚴格按照審定的規劃設計開展建設。同時,上級住建部門以及監察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工程的監督,勤檢查、多督導,防止規劃部門隨意改變用地性質、容積率等,確保公共綠地數量和比例。當然,如果確實有隨意改變、違規變更的,就必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過嚴肅懲治形成強力震懾。
其實,對于每一個人來講,在競爭日益激烈和工作生活節奏加快的背景下,確實需要一份綠色、一絲靜謐來散心釋壓。而隨意把綠地變作它用,影響的不僅僅是一個開發商的信譽,更是一方百姓的福祉和一地政府的公信,長此以往,危害的是黨的執政之基。所以說,公共綠地既然在規劃里掛了名,就要“名副其實”建好,這雖然是一件小事,但卻是順民意、得民心的實事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