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1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南昌、廈門等城市的9起違反城鄉規劃典型案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城鄉規劃行政管理,嚴肅懲處違法違紀行為,防止違法干預和隨意修改城鄉規劃,維護城鄉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據媒體報道,這是《城鄉規劃法》出臺8年以來,住建部首次掛牌督辦違反城鄉規劃行為的案件。實際上,擅自更改城市規劃的案件絕不僅上榜的這九樁。多年來,不少城市動輒改變城市規劃,“翻燒餅”、瞎折騰的現象屢見不鮮。這種現象的形成,顯然有一些共性原因。
其一,是長官意志總能取代城市規劃的科學性。盡管城市規劃不缺少法律規范,也不缺少保證其科學性的相應程序,但在實際操作中,法律也好,程序也罷,往往大不過長官意志。此次公布的九起案件,多數屬于違反城市總體性規劃強制審批,表明制度框架對于長官意志仍然難以起到制衡作用。
其二,是短期政績觀作祟。不少城市規劃之所以不能對當地城鄉發展起到導向作用,還與領導換屆、規劃也換屆有關。表面來看,不同領導對于城市發展有不同思路很正常,但其中實際上包含了通過大興工程建設換取政績的個人訴求。有時候,這種個人訴求還可以轉化為權力的“租金”。越是敢于越界搞城市建設,權力尋租的空間也越大。由于這種權力交易很難被確認,也給了一些想換取權力收益的人突破制度約束的動能。
其三,對于城市規劃和建設缺乏科學認知。只對具體工程項目給城市發展帶來的利益有認知,而不了解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發展的長遠意義,只認定土地商業化的價值,而不了解城市的公共用地、自然稟賦、歷史文化遺址等對于城市的價值。
實際上,近年來中央最高層曾多次就城鄉規劃的科學性作過部署和明確指示。2013年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曾明確規定:“城市規劃要保持連續性,不能政府一換屆、規劃就換屆”;習近平總書記去年也曾明確指出:“考察一個城市首先看規劃,規劃科學是最大的效益,規劃失誤是最大的浪費,規劃折騰是最大的忌諱。”
無視法度和中央政策、仍然不斷犯忌諱,類似瘋狂行為證明:只有回到根源上抓問題,才有可能破解城市規劃亂折騰的難題。一方面,城市規劃必須更加強調延續性,防止因人興事因人廢事,而最好的途徑就是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將規劃確定下來;另一方面,必須對長官意志有所制衡。除中央部委掛牌督辦之外,地方決策應注重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平衡。多管齊下,城市規劃才不致成為短期政績的粉飾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