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央行網站發布《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這項“新政策”,居民貸款購房不同情況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有所降低。
根據“新政策”,擁有一套住房但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家庭,如果還需購買普通自住房,雖然不能再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但可以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能夠以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而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從中可以看出,“新政策”鼓勵“合理住房消費”,優先保障無房者的購房需求,也將促進住房公積金發揮對此的支持作用。
不過,近日也有媒體報道,廣州、杭州、南京等地,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公積金賬戶額度緊張”,一些地方推出或重啟“公積金轉商業貼息”貸款方式,也有一些地方采取輪候制,需要申請人“排隊”。
克強總理曾在今年的兩會記者會上強調,“強化地方政府合理調控房地產市場的責任,因地制宜,分城施策。”人民銀行、銀監會各級派出機構也應根據通知要求,按照“因地施策,分類指導”的原則,加強政策指導,做好貫徹落實、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從而有效防范風險,促進當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隨著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降低,一些地區的公積金管理機構將面臨貸款額的爆發式增長,個別地區的公積金賬戶額度會面臨愈加嚴峻的考驗。此刻,地方政府協調得當的重要性也就愈加凸顯,應以理性態度,摒棄依靠樓市推高GDP的舊路子。
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降低,對樓市的刺激是不言而喻的。銀行面對更大機遇的同時,也但風險也將隨之增加。對于人口密集、貸款總額需求極大的地區,“因地制宜,分城施策”是平穩推進“新政策”落實的理性選擇。
房地產商可以順勢減少“庫存”,但不應盲目開發新盤,維護資金鏈安全運轉,更要避免再度令“新城”陷入“高空置率”的泥潭。
而對購房者來說,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并不意味著可以拿到更多的購房貸款。購房者也應充分考慮自身的支付能力和還款能力,理性購房,避免生活質量被動輒十數年的房貸束縛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