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聲回放
2014年4月19日發布的《2012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以具體數字還原我國城市化水平的真實狀態。《報告》顯示,2012年我國戶籍城市化率為35.33%,與國家統計局發布的常住人口城市化率52.57%,相差17.24個百分點,涉及人口達2.32億人。我國“半城市化”現象日益嚴重。
事件解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鎮人口迅速增加,城鎮化率大幅提高。由于我國長期實行二元戶籍制度,不同戶籍者享有權益不同,“同城人不同權”使得常住人口城鎮化水平存在較高“水分”。《2012年中國城市化率調查報告》指出,2012年我國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與戶籍城市化率相差17.24個百分點,涉及人口達2.32億人。問題的關鍵在于,這種“夾生”城鎮化所產生的“半城市化”人口在逐年擴大。這份報告指出,通過2007年至2012年中國城市化率的變化情況,按城鎮常住人口統計的城市化率較之按戶籍非農人口統計的城市化率,兩者之差從2007年的12.01%(涉及人口 1.62億)增加到2012年的17.24%(涉及人口2.34億)。
由此可見,雖然統計上所反映的人口城鎮化水平很高,但相當部分人并沒有享受戶籍人口的“市民待遇”。他們不僅在醫療、子女教育、就業、社會保障等方面無法享受公平待遇,甚至在購房、購車等方面也存在嚴重歧視現象,形成了所謂的“半城鎮化”。并且由此產生的“386199部隊”(即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留守老人)、“臨時夫妻”現象,給中國社會發展帶來了許多的挑戰。
正如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原主任、研究員牛風瑞所言:“半城市化”減少了城市化、城市現代化建設的即期成本,增加了農民工市民化的成本。如果說,這種制度安排在城市化初期尚有一定的正向收益,那么隨著城市化進入中期階段和城市綜合實力的增強,其對城鄉關系的扭曲,對城市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的負面影響將越來越凸顯。
針對我國城市化率虛高以及“半城市化”現象,李克強總理指出,真正的城鎮化率應當是戶籍人口的城鎮化率,最后基本公共服務也應該是公平均等的。推進新型城鎮化,就是要以人為核心,以質量為關鍵,以改革為動力,使城鎮真正成為人們的安居之處、樂業之地。
2014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今后一個時期,著重解決好現有“三個1億人”問題。2014年3月16日,我國頒布的首份城鎮化規劃——《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首次提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和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兩個指標,目標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0%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公布《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和由此衍生的藍印戶口等戶口類型,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一系列舉措表明,以促進人的發展為主線,完成“半城市化”到“全城市化”的轉變,變人口的壓力為發展的動力,是中國城市化道路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