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1-15 20:34:42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彭友東(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委書記)
近期,中央出臺《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為深化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推進現代農業發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撐。2012年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平羅縣開展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試驗,在明晰農村產權、規范土地流轉和土地權證抵押貸款、農民“三權”自愿有償轉讓等方面積極探索,為盤活農村土地資源、激發持續發展活力積累有益經驗。
堅持兩個原則。土地制度是農村的基礎制度,深化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涉及的主體和利益關系十分復雜,必須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堅決守住“三條紅線”,即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堅持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二是堅持一切改革以農民自愿為前提,不搞強迫命令,不提進度指標。把握好這兩個原則,就守住了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界限,也符合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統一干部群眾思想認識、解除農民群眾思想顧慮,有利于維護農村發展穩定大局。
確權登記頒證。建立歸屬清晰的產權關系,是穩定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內在要求。二輪土地承包以來,隨著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的實施,一些地方原有耕地地塊界限被打破,導致部分農民承包的土地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引發許多土地矛盾糾紛,給農民生產帶來不便。深化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首先要明晰農村集體土地權屬,堅持以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為依據,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正視現實、分類處理”的原則,將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到村,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開墾荒地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權屬確權到戶,土地流轉經營權確權給流轉經營主體,并頒發相應的證書,使農民權益得到法律保障。2012年,平羅縣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房屋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戶對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滿意率達98.2%。
促進土地有序流轉、適度規模經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大量農村勞動力走出農村,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步伐不斷加快。但由于土地流轉體系不健全等原因,有的土地流轉雙方發生矛盾,甚至出現農民群體上訪。深化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應把實現土地規范有序流轉、促進適度規模經營作為重點,進一步健全縣鄉村三級土地流轉服務機構,完善土地流轉資質審查、合同備案、糾紛調解等管理制度和信息發布、價格指導等服務體系,建立新型經營主體參與土地流轉準入、監管、考評、激勵等機制,促進土地流轉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石嘴山市從2006年起開展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制度規范,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目前,全市土地流轉面積達到52.7萬畝,占耕地總面積的45.8%。
賦予土地資本屬性并實現自愿有償轉讓。土地是農村最基本的生產資料,不僅具有資源屬性,還應具有抵押、擔保、轉讓、入股、信托等資本屬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深化農村土地經營管理制度改革,需要探索建立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機制,賦予土地融資權能;探索建立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三權”自愿有償轉讓機制,盤活農村土地等資源;探索建立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信托等機制,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石嘴山市從2012年起在平羅縣建立賦予土地資本屬性并實現自愿有償轉讓機制,拓寬農業融資渠道,有效防止了農村因大量農民進城變成“荒蕪的故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