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環保部數據顯示,今年第三季度各地環保部門加大了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的力度,全國共處罰環境違法案件達到了11114起,處罰金額達到4.8億元以上。其中,北京市行政處罰案件達到648件,處罰金額也達到3398萬元。
這則數據表明了環保部門對于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按照官方公布的數據來看,第三季度1萬多起違法事件,平均下來每個省每天不過4起左右,罰金不過十幾萬元。對于越來越深陷水、土、氣立體污染的公眾而言,以中國之大、污染損失之嚴重,這個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和處罰力度,顯然還不夠大。
近日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從資源環境約束看,我國過去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空間相對較大,現在環境承載能力已經達到或接近上限,必須順應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期待,推動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新方式。為此,中央提出,要堅持不懈推進節能減排和保護生態環境,既要有立竿見影的措施,更要有可持續的制度安排,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治標治本多管齊下,朝著藍天凈水的目標不斷前進。
中國當前環境總體惡化趨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空氣污染、水污染、重金屬污染都達到或接近環境承載力的上限。環保部不久前發布2014年10月份中國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其中,北京市10月份共發生四次重污染過程,其中出現重度污染6天,嚴重污染4天。與去年同期相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增加5天。
據新華社記者近日的調查,當前全國十大水系水質一半污染;國控重點湖泊水質四成污染;31個大型淡水湖泊水質17個污染;9個重要海灣中,遼東灣、渤海灣和膠州灣水質差,長江口、杭州灣、閩江口和珠江口水質極差……水安全問題正在成為中華民族的“心腹之患”。而環保部的數據也顯示全國地表水總體輕度污染,其中黃河、淮河、海河、遼河、松花江五大水系水質污染,全國4778個地下水監測點中,約六成水質較差和極差。再看湖泊。《2013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國控重點湖泊中,水質為污染級的占39.3%。31個大型淡水湖泊中,17個為中度污染或輕度污染,白洋淀、陽澄湖、鄱陽湖、洞庭湖、鏡泊湖赫然在列,滇池水質重度污染。
造成中國環境總體惡化趨勢的原因是多方面,有法規政策的不完善,有某些地方政府唯GDP發展觀在作祟,也有環境監管部門執法不力。其中相關職能部門執行力不夠,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去年“兩會”期間有代表曾曝光,環境治理中“造假無人監管”是禍根——許多環保設備“睡大覺”,花的錢“打水漂”:有環保設備,污水卻從別的管道偷排;上級檢查時,才開啟環保設備。
中央政府對污染治理高度重視。從《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到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剛剛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以及將于2015年元旦正式實施的新修訂的《環保法》,表明了中央從法律和制度上為環境監管提供了保障和支撐。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藍天凈水的目標,公眾對于環境監管部門有了更大的期待。對于職能部門而言,不能簡單的一罰了之,要真正提升執行力,實行鐵腕治污、鐵腕執法,敢于追究責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中央提出的藍天凈水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