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規定,我國現有城市將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劃分為五類七檔。
政策通過對過時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進行修改,及時破除城鎮化進程的關鍵制約因素,使得中國的各級城市能夠更加合理、科學的明確自身定位,擺脫盲目攀比跟風的痼疾。
長期以來,片面追求GDP,城市建設“攤大餅”,只重視漂亮的大樓、寬闊的街道,忽視綜合承載能力及教育、醫療、文體休閑等軟性配套建設,早已成為中國城市發展中的“通病”。
在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出臺之后,城市發展到底該追求什么?以人為本如何體現?套用一句英文:bigger or better,到底哪個才是我們想要的?
當大城市“降級”:是面子丟了還是心更踏實了
《通知》規定: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而100萬-500萬之間為大城市,其中以300萬為界限,區分為Ⅱ和Ⅰ型大城市。依此標準,多數傳統的特大城市將面臨“降級”為大城市。
“降級”這個詞咋聽起來,應該會讓不少城市管理者及居民感到一些不舒服。一個“高大上”的邁向國際大都市的發展藍圖,對于帶動地方GDP,提升城市吸引力無疑有著顯著作用。
然而,從現實狀況來看,貪大求洋、大拆大建,對于一部分尚不具備完備配套公共建設實力的城市來說,已經顯露出若干“拔苗助長”、“超前發展”的不良后果:人口膨脹、住房緊張、內澇擁堵、環境惡化……“城市病”愈來愈嚴重。
《通知》通過提高特大城市的標準,讓各級城市更加明確自身的定位,有助于讓城市規劃更切合實際、更加注重城市功能設置,“以人為本”理念將能夠得到更充分的體現。
國際金融論壇城鎮化研究中心主任、智庫城鎮化首席研究員易鵬在接受新華網記者采訪時指出,明確城市規模的不同層級,有利于增加中國城市的數量,有利于提高中小城市的發展水平,從而夯實中國城市的金字塔結構,構筑出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的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
當小城市“升級”:大的責任和義務接的住嗎?
在部分地方特大城市夢碎的同時,也有不少人為自己從“小城市人”晉級為“大城市人”而歡欣鼓舞。
一方面,部分大型城市將升格為超大城市。依據新的城市劃分標準,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據統計,目前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除了傳統意義上的一線城市北上廣深外,還有天津和重慶兩個直轄市。如此一來,生活在“二線城市”的重慶市民今后就可以稱自己是“超大城市居民”,聽起來似乎牛氣不少。
另一方面,一些小城市也將迎來晉級。以廣為人知的遼寧城市鐵嶺為例,據2011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該城市常住人口為114.6萬人,若單純按照新標來看,其將劃分至大城市之列。這么看來,黑土大叔帶白云大媽去“大城市”鐵嶺旅旅游的調侃也不再是一句玩笑話。
在普通市民看來,成為大城市可能是一種頭銜上的升格,是一種口頭上的談資。但地方普遍“求大”的心理,更多的是希望得到資源上的傾斜。在常住人口擴張的同時,地方政府往往更有可能得到相應的政策扶持,基礎設施建設和投資等方面也會得到政策傾斜。
換個角度來看,升格或被歸類為“超大”、“特大”的城市,背負的責任也也隨之增大。承載著1000萬以上人口的大部分城市,時常會面臨城市規劃、基礎設施、民生資源跟不上的窘境。而被劃分為“大城市”的部分城市,也往往因為經濟發展、就業機會等問題面臨人口流失的尷尬。
一言以概之,城不在大,能留住人才靈。
我們的城市:要更大還是要更好?
大城市好還是小城市好的爭論由來已久,即便在“城市病”已成為大家公認存在的問題之時,不少城市依然往bigger than bigger(大無止境)的道路上越走越窄,人口也持續向已然人滿為患的一線城市流入。
一方面,大城市的資源優勢已成為先天的“金字招牌”;另一方面,建設以經濟、政治、文化為中心的“特大城市”在拉動當地GDP方面效果明顯,往往被地方政府當做提升經濟增速的一劑“良方”。
然而,大城市是不是就是“好城市”,著實需要打上一個問號。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一些城市盲目貪大,地方財力又跟不上,公共配套滯后,導致了一系列問題。
新標準的公布,無疑給城市發展“貪大”的毛病開出了一劑藥方。易鵬表示,新標準的好處在于,對于中國城市的精細化程度會更高,將有助于實現對于不同類型城市更加科學合理的管理。
“對于北上廣深等超大城市,新標準的劃分符合疏散其功能的趨勢;而對于數量較多,100萬到300萬的大城市,可以適當提高其人口聚集和產業聚集能力,成為城市群的龍頭城市,這對當前的二線城市是一個重大的利好和發展契機”,易鵬指出。
專家普遍認為,此次新標準的出臺,正是對“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的具體落地措施。中國社科院副研究員陳飛在接受新華網記者采訪時指出,新標準以常住人口來界定城市人口,更加符合勞動力的就業實際和人口空間分布常態,能夠確保各個城市在規劃基礎設施和提供公共服務時最大限度地實現供需均衡。
如此看來,在以常住人口而不是非農業人口為標準,進行精細劃分的新標出臺之時,我們便已在更大(bigger)和更好(better)之間做出了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