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新型城鎮化建設試點工作座談會結束后,媒體只報道了62個試點城市(鎮)的數量,沒有具體的名單,筆者曾試圖通過內部途徑搞到這個名單,但無功而返。
曾有媒體質疑新型城鎮化試點“爭搶”只為優惠政策?足見新型城鎮化試點是個搶手貨,有專家對這種“爭搶”現象表示理解,因為“成了國家級試點,很多優惠政策就能‘不爭自來’,國家的資金扶持也會傾斜。”有的地方政府對鎮改市、縣改市的興趣特別大,以為這意味著地方政府管理權限的擴大,擁有更多的財政資源以及獲得更多的土地利用指標等。
對此筆者實在不敢茍同,因為本次新型城鎮化試點的任務十分艱巨,解決好大城市的“瘦身”與中小城市(鎮)的“補鈣”問題是重中之重,如果僅僅為了“優惠政策”和“資金扶持”這等蠅頭小利,對解決外來人口市民化的戶籍、住房、教育及社會保障等問題置若罔聞,實乃禍國殃民之舉。
回顧我國的城鎮化發展歷程,可以說基本上處于無序的城市擴張狀態之中,中小城市(鎮)的發展不被重視,而農村的建設更是成為被遺忘的角落,于是乎就出現了“城市建設得不像城市,農村建設得不像農村”的不和諧現象。
以北京為代表的直轄市、省會城市把自身的行政權力資源用到了極致——“胡吃海喝”,把醫療衛生、文化教育、通信交通等城市“營養品”貪婪地塞進肚里,唯我獨享,不知不覺地把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喂成一個個肥胖碩大的大型城市,甚至是巨型城市,從而被霧霾、堵車、內澇、高房價等城市病所困擾。因此,如何瘦身是這些患有“肥胖癥”城市試點必須直面的難題。
然而,在中國的上千萬個中小城市(鎮)卻是另一番景象,他們因城市的行政級別低、城市(鎮)規模小往往被上級所忽視,一方面,中小城市(鎮)本應按人口規模配置的醫療衛生、文化教育、通信交通等城市“營養品”被上級城市所獨享,另一方面,按人口標準配置的基礎設施專項資金往往被截留或挪作他用,大多被用于修建大廣場或者豪華辦公樓。于是乎,我們的中小城市(鎮)一個個“骨瘦如柴”,有的甚至還要“小牛拉大車”——一個街道或小鎮的編制,卻要管理幾十萬流動人口的“吃喝拉撒睡”。可見,如何調理這些“營養不良”的中小城市(鎮),給他們強身壯體、合理補鈣,讓他們發揮在城鎮化進程中應有的作用應是本次試點的應有之義。
古人云“郡縣治,則天下安”,很是適用于當代中國的城鎮化。我們相信當公共服務資源的城鄉共享原則照進現實之際,也就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達成共識,闊步前行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