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前不久國土資源部頒布《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9月1日起全面實施。近期國土部還將出臺具體的節約集約用地指導意見,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城市化委員會副主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在接受采訪時總結了各地值得肯定和借鑒的節約集約用地經驗,表示要將這些好經驗上升為制度。
胡存智指出,近年來,一些地方已經主動轉變土地利用方式,不斷探索新的用地和管理方式,推出一系列好辦法、好措施。比如上海市規定,未來城市的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規劃目標范圍內,努力實現“零增長”,建設用地總量不再增加;山東省和江蘇省規定,工業不再建單層廠房,建多層廠房可以減免城市基礎配套設施費用,促進企業自發節約集約用地;湖北省規定,閑置土地的閑置費用由地方稅務部門按照土地出讓金價款20%代征,促進企業盤活存量用地;還有很多省市都規定,要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間,在地價款等方面給予優惠。這些都是很好的制度規定,有普適性,也有推廣性。
他同時指出,各地以土地節約集約為主題開展了很多專項的活動。比如廣東開展的“三舊改造”活動,浙江實施的“三改一拆、五產倍增”,江蘇從空間優化、“五量”調節、綜合整治方面提出了政策制度和機制創新,山東、遼寧、湖北也出臺相關政策推進節約集約用地;企業特別開發企業、各類用地單位,都在想辦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以上說明我們已有很好的工作基礎。國土資源部當前也正在總結各方面的成功經驗和良好做法。”
當前,各地生動的節約用地案例很多。他說,“比如浙江省的一個工業園,在工廠廠房的樓頂上種菜,實現了土地的立體利用。這就是工業化、農業化和城鎮化可以同步推進的鮮活例子”。“事例好,關鍵是怎么推開。”胡存智表示,國土資源部下一步將從兩個方面醞釀有針對性的節地政策:一是加強總結提煉各地節地的技術和模式,并在土地管理上推廣應用。“特別是軌道交通、物流中心、城市公交、站場樞紐、標準廠房、大型批發市場、會展和文體中心等以及新區建設中的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要重點推廣”。此外,還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機制,在用地取得、供地方式、土地價格等方面,創新管理方式和制度措施,對成熟的節地模式和節地技術加快研究配套支持政策,用市場激勵的手段來調動社會節約集約用地的積極性,要通過考核進一步提升政府節約集約用地的管理水平。
胡存智說,這些政策制定的目標,就是“要讓大家切實行動起來,轉變思路,凝聚共識,推動節約集約用地取得更大成效,為建設一個美麗、和諧的共同家園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