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8-14 21:57:17
來源:荊楚網 作者:章正
在杭州市火車東站東廣場一樓進站大廳,每天傍晚5點半到晚上9點半,都會有很多人到這里打羽毛球,人多的時候,有上百人,這里已經成為一個非常熱鬧的“羽毛球館”了。火車東站的一位工作人員答復說,這塊區域是火車東站東廣場進站大廳,平時沒有其他用途,春運等繁忙的時候可作為疏散旅客的大廳。(《都市快報》8月12日)
類似的新聞總是出現,報道的結論也高度一致:生活在城市的居民,由于居住區附近的空間逼仄,缺乏相應的體育鍛煉設施,居民無奈之下只好“借用”其他的公共場地。不過,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既然火車站平時人流量少,市民將其作為體育鍛煉場地,使其發揮額外功效,也不失是一個最優選擇。
在城市中,體育并非是一個小眾的概念,小到一個人在城市“夜跑”,大到幾百號人在城市廣場跳廣場舞,體育一詞已經與公共性和公共空間緊密聯系在一起。可是,從現實的情況來看,城市體育與公共屬性常常“脫鉤”,有的城市體育館花費巨資建設,但是卻不對普通民眾開放;雖然國家明確中小學操場對外開放,但是對市民開放的卻寥寥無幾;彩票公益金被運用于各項的賽事,但市民卻難以享受其所帶來的紅利。那么,城市的公共空間該如何有效利用?
20世紀末西方提出了“新公共服務理論”,強調政府應該從公共管理的思維轉向為公共服務的思維,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實,解決我國城市公共體育問題,不妨借鑒他山之石。對于地方政府而言,要破解“見物不見人”的城市規劃方式,要從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轉變到平衡市民的生活要求。比如,在城市建設中,配備一定比例的體育設施、養老場所、公共文化空間。當然,這樣的建議并不新鮮,但我國的城市也僅剛開始探索。
德國哲學家哈貝馬斯提出:“公共空間是介于國家政治權力領域與私人領域之間的一塊中間地帶。”作為城市的公共空間,具有天然的公共屬性,空間的使用當然不能囿于某一單一的功能。正如,南方許多城市,將防空洞開放作為市民納涼的場所,受到了歡迎。火車站部分區域,日常的人流量不大,作為市民體育鍛煉場所,并沒有偏離公共性的方向。反而,提高了公共空間的使用效率,也盤活了存量資源,緩解了市民與城市體育場所缺乏之間的矛盾。這樣的做法無可厚非。
不過,作為公共空間的利用可以釋放“潮汐功能”,但也不能“買櫝還珠”,更不能忽視其“本職功能”。比如,春運期間的過程中,火車站的客流較大,該空間的功能就要“還原”,工作人員就要把空間提前騰出來,繼續發揮著火車站的疏導作用。不過,在實際中如何操作中,減少潛在的摩擦因素,這是城市管理者與火車站的職責,不可缺位。
當下,讓城市更加宜居已經是管理者的共識,離不開多層次、更豐富的城市的公共空間的建設。然而,我國的城市公共空間的建設,欠賬多年。此時,發揮既有城市公共空間的“潮汐”功能,成為應對當下燃眉之急的解決之道。不過,在城市規劃中配套公共空間和公共設施,除了增量之外,更要注重科學性。如此,城市才能讓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