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28 21:58:49
來源:東方網 作者:毛開云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浙江衢州人周某對這句話深信不疑。7月24日晚,他揣著一把菜刀,闖入臺州一家金店試圖搶劫,沒想到剛把菜刀亮出來,聞訊而來的金店老板母親李老太就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60多歲的老太太平日里最喜歡跳廣場舞,身體強健,周某被死死地按住,竟然動彈不得,最終束手就擒。(7月27日新華網)
看到“持刀劫匪搶金店,6旬廣場舞大媽徒手奪刀”這則消息,筆者最想說的是:對廣場舞大媽的傲慢和偏見是該改改了!
自從廣場舞興起以來,“中國大媽”就被輿論推到風口浪尖,遭到口誅筆伐。口誅筆伐其實還不算什么大事兒,甚至有人對正在跳廣場舞的“中國大媽”潑水、潑糞和鳴槍。曾幾何時,可親可敬、勤勞善良的“中國大媽”,竟然變成了市民的“眼中釘”、“肉中刺”?
“中國大媽”跳廣場舞,理應一分為二看待。一方面,有的“中國大媽”跳廣場舞不分時間地點,不斷制造噪音,確實擾民,但這是次要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廣場舞作為在現代城市廣場發展的產物,既是一種文化現象,也成為了一種社會現象;既反映著城市社區的文明和完善程度,又體現著社會主義制度下人們的生活滿意度和幸福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指標和象征。國家大力提倡全民健身,“中國大媽”跳廣場舞,既鍛煉了身體,又愉悅了身心,培養了健康情趣,還增進了與朋友間的感情,到底招誰惹誰了呢?
從西安廣場舞大媽宣誓限時(跳廣場舞把時間控制在上午7時后、晚間9時前)降噪(音量不超過60分貝),到浙江廣場舞大媽徒手奪刀;從法國《歐洲時報》刊文《中國“廣場舞大媽”并沒那么可怕》,到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報道“有75%的上海居民表示支持中國的廣場舞大媽”……種種事實不斷證明,再對廣場舞大媽持有傲慢和偏見,那是多么的不合時宜和不近人情。
“以平常心看待廣場舞大媽,不要將她們看作另類群體,而應視為中國社區文化中的一個元素。接納、包容并規范廣場舞,才是社會的責任。”《歐洲時報》文章中的這個觀點,應該成為中國人民的廣泛共識和自覺行動。無論是從響應國家全民健身號召,還是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幼光榮傳統,抑或推動社區文明、社會和諧建設等方面來看,我們都該這樣做,也只能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