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下午5時許,湖南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金橋村樂樂旺幼兒園所屬園車,在送幼兒回家途中,途徑湘潭市交界的長沙市岳麓區干子村時,翻入水庫。此事故共致11人遇難,包括8名幼兒和3位成人。(7月11日中國新聞網)
當下,維護校車安全,捍衛學生的生命尊嚴,成為國家、地方及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特別是,國務院出臺《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立法管理校車,明確校車標準,并賦予校車特殊路權等諸多“優先權”,為校車增加了“保險杠”,為學生安全編織了“防護網”。然而,嚴防重管之下,在湖南湘潭農村,卻仍然發生了校車墜水致11人遇難的慘劇,令人難以釋懷。
問題是,這場校車奪命悲劇發生,并非是一起偶然事件。首先,從事故現場來看,這輛所謂的校車,由一輛小面包車改裝而成,盡管給車身涂上了校車標志性的黃色,盡管車上赫然標示著“校車”兩個紅色大字。這種“山寨校車”,其車況如何可想而知。再者,這輛“山寨校車”最多核載7人,但事故已致車上11人遇難,而且中途還有孩子下車。可見,該車已嚴重超載。
特別是,農村路況差,對校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現實情況卻是,受經濟條件限制和幼兒園利益驅使,越是在路況差的農村,越是在高效率地使用“山寨校車”。可以說,在一些農村的民辦學校、幼兒園,校車已演變為相互之間惡性競爭的一種工具。而相關部門對“山寨校車”管理嚴重失責,幾乎成了任其存在、放任自流的狀態,造成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等違法校車接送學生的現象相當普遍,超載、超速等違法駕駛行為愈演愈烈,從而頻頻上演校車奪命的慘劇。
可見,11人墜水身亡慘劇,再次拷問農村校車安全。有多少“山寨校車”在農村違法上路,就埋下了多少安全隱患。當然,不是配備了標準校車,就表明校車就不會發生事故了,孩子們的生命安全就有保障了。維護校車安全是一個系統工程,每個環節都不能“掉鏈子”。有關部門除了要檢查校車是否合法運營,檢查車況及安全性能,檢查是否超速、超載等之外,還要建立對校車的跟蹤監管機制,重點監督學校和幼兒園安全責任是否落實到位,是否給校車配備了技術過硬、責任心強的司乘人員,確保孩子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