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城市治理,能有更多適應經濟市場化、人口流動化的政策和制度設計,其核心更多聚焦在滿足人的需要、圍繞人的發展,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城市管理的疏漏
近日,上海、北京、廣州三大城市不約而同集中整治城市“頑疾”——上海夜查群租房,北京暗訪“黑摩的”,廣州投入百億整治“城中村”。
三地整治行動背后,都有突發事件起因。上海,相繼發生的高樓火災和居民樓坍塌,奪去4條鮮活的生命,其背后皆有群租之患;北京,“黑摩的”擠占公交車道,逆行添堵,逃避檢查,拖行交警;廣州,今年以來多人命喪“城中村”火災,且5年來“城中村”火災4000多起,約占全市火災數量六成。
城市拆遷之惑、群租房之亂、城中村之痛,就這樣以生命為代價,被沉重地掀開在公眾面前。社會轉型期城市面臨的種種治理困境,特別是特大型城市積累疊加的城市頑癥,讓人刺痛、揪心。
30多年的改革開放,使中國的城市進入一個前所未有的爆發性發展時代。城市經濟高速增長,城市規模急速擴張,大量就業機會吸引了數量龐大的外來務工群體。當我們驚訝于當年的城郊如今成為高樓林立的、繁華的內城,感慨今天的高速公路、地鐵快軌改變了城市的時空概念,亦不得不面對由此而帶來的諸多新問題——道路要拓寬、舊城要改造,不免要有拆遷矛盾;人口急劇增長,房價、房租居高不下,自然出現群租現象;公交雖在發展,城市延伸更快,“黑車”現象便四處蔓延……
每隔一段時間,很多城市都會開展集中整治,會收一時之效,剜去了一些局部病灶,在城市治理方面,也積累了越來越多的經驗。但是,我們城市治理進步的速度,有時趕不上問題堆疊的速度;我們習慣的傳統的突擊整治方法,不能應對今天涌現的諸多挑戰。在城市現代化進程中伴生的問題,還必須用改革探索的勇氣、擔當與智慧,用現代國家治理方式來解決。
上海居民樓倒塌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迅速對房屋開展檢測、排查搶險,對一些危險點采取加固措施。亡羊補牢固然可貴,但更應思考:如果我們城市治理,能有更多適應經濟市場化、人口流動化的政策和制度設計,其核心更多聚焦在滿足人的需要、圍繞人的發展,是否就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城市管理的疏漏,倒塌事故或許也能避免?
“整頓”易,“治理”難。人的需求千差萬別,不同利益群體有著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利益訴求。我們沒有什么現成的模式可以復制。中國特大型城市的人口規模、密度與外來人口的超高比例,都堪稱世界之最,放在世界哪一個國家,都會是巨大的治理難題,足以讓任何一個市長大汗淋漓、如履薄冰。
但是,社會治理仍然有章可循。我們探索的現代治理模式,其核心只有一個“人”,試圖適應經濟市場化、人口流動化的政策和制度設計,也都是圍繞“人”展開,即滿足人民的基本需求,平衡人群的不同利益,服務民眾的發展渴望。習近平總書記在談及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時,強調關鍵在體制創新,核心是人,只有人與人和諧相處,社會才會安定有序。“核心是人”的深層含義,是“把社會管理寓于為群眾服務之中”,最大程度地滿足民眾和社會需求,最大程度地讓民眾和社會組織參與到城市治理中來。
回看一些大城市在基層治理上的種種成功實踐,無論是鄉村自治破解違章建筑拆遷難,還是社會組織協同共治、解決社區環境難題,包括依靠外來人口自治凈化人文環境,無不是立足于服務為先、互信為核。如此,才能有效調動社會各方力量,解決社會治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