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4月20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環境保護法》實施25年來首次面臨重大修改,經過三次激烈爭論的審議,明天將第四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也被看作是《環保法》全新修改立法的最后沖刺。據透露,草案將針對霧霾治理作出規定,并在信息公開、公眾參與、環境公益訴訟主體等方面有重要突破。
環境保護法實施25年來的首次大修,三年間歷經三次審議,兩次公開征求意見,各方爭議不斷。始終關注環保法修改論證工作的公眾環境信息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做好環境保護,信息公開是前提,此前的審議稿對此作出原則規定,四審稿有望進一步細化。
馬軍: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這個是特別凸顯了環境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這和此前的法律或者是環保相關法律相比,都是非常突出的。
馬軍介紹,環境信息公開對于環境污染的防治有著重要作用,以霧霾治理為例,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已成共識,但信息閉塞成為了區域治污之間的壁壘,這就需要法律上進一步明確。
馬軍:如果實施統一的管理,就必須確保各個相關方面他信息必須是通暢的,所以我建議呢,未來全部的環保信息更加的公開,比如企業污染的廢水,廢氣的數據,如果能夠實時向社會公開,那么這種統一的治理也能實現。
多位受訪專家表示,基于目前社會各界對于大氣污染特別是霧霾治理的關注度和呼聲越來越高,草案四審稿或將對此作出更有針對性的規定。
一直以來,排污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飽受詬病,從“污染按日計罰”到“責任人與企業面臨雙罰”,再到“處罰不設上限”,草案的每次修改都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不斷加碼。這是否能真正扼住排污企業的違法腳步?
黃柯是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的在讀研究生,最近她正在關注蘭州自來水污染的情況,法律針對企業違法行為有多大的處罰效力是她最為關注的部分。
黃柯:關鍵是執行力,它在企業的一些排污的規定上檢查力度上應該加強,從根本上把這個問題解決掉。
有人擔心,大城市的大企業好管,偏遠地區的小作坊難管。安徽市民陳遠就曾見過,在市區大力治污的同時,一些農村的小作坊、小廠房卻不加限制的把污水、廢氣直排到環境中。
陳遠:環保法在農村這些地區應該有一些新的規定和要求。比方說在農村有很多村民他的環保意識不夠高,這個時候怎么通過法規條例,約束和引導他們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這個在新的環保法規當中要做一些導向性要求。
在草案數易其稿過程中,環境公益訴訟主體問題始終倍受關注。有媒體報道稱,在四審稿中,曾經引發巨大爭議的公益訴訟條款會出現突破,訴訟主體范圍或將擴大到地市級環保社團。公眾環境信息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這種改變符合各方期待。
馬軍:公益訴訟從一開始限定的非常死,后來有所放松,但是仍然是被大家認為是對起訴資格的要求太嚴,難以有效啟動公益訴訟,所以在四審稿中,各方也是期待還是能夠進一步的放寬,我想這可能會是一個重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