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近日,在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與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舉辦的“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研討會”上,城市化委員會委員、中國城市發展研究院副院長袁崇法做了主題為“新型城鎮化與城市社會的治理”的演講,闡述了他對于中國城鎮化發展的思索。
袁崇法首先介紹了中國城鎮化發展的現狀。他指出,中國的城鎮化應該是在上世紀90年代初,甚至是80年代就已經開始了。目前有50%以上人口的生活方式、就業、整個經濟活動和生活消費活動已經和城市聯系在一起。按照國際慣例,如果城鎮人口達到70%就可以認為城市化高潮已經過去,基本實現城鎮化基本框架。如果按這個標準來衡量,中國可能還有將近20%的農業人口要轉向城市,還處在一個城鎮化的高速時期。他認為,種種跡象證明,快速城市化后20年和前30年有以下主要差別:
袁崇法指出,中國經濟增長方式在發生變化。以往中國的人口聚集方式是由制造業主導的,這種聚集方式決定了目前城鎮規模和布局。而未來幾十年中國面臨著經濟結構巨大變化,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的制造業比例在下降。傳統低端制造業提供就業機會將會減少,而支撐制造業競爭力提升的服務業會大量發展。所以,袁崇法認為,未來城鎮化人口怎么集聚,在哪里集聚,需要什么樣的規模,都是需要認真研究的,如果一味依賴過去發展路徑,有可能不適合未來城鎮化發展趨勢。
袁崇法同時提出,中國社會目前正在由溫飽階段快速地轉向小康社會,以物質需求為主要滿足的社會發展階段轉向對物質以外的需求越來越多。未來中國社會的需求不是僅僅局限在有形的產品,而是可能會對文化類、精神類的產品有更多的需求,需求結構在發生很大的變化。他認為,這樣的變化會影響經濟結構,也會影響城鎮化發展。
談到社會治理,袁崇法提出了現在面臨的一些主要問題。首先是關于人口的自由遷徙,在城鎮化過程中,典型的表現為農業人口怎么能夠及時地轉為城市市民,這主要是指已經在農村以外尋找到就業機會、在非農領域里面就業的人群以及他們的家庭,他指出,除了這樣一種城鎮化特殊時期人口轉化以外,未來社會當中可能還有一個常態性的在城市之間、城鄉之間的流動。他認為,這樣一種自由遷徙需要一個支撐,社會要提供有保障的公共福利和社會保障,目前需要下很大的工夫去建立這樣一個完善體系。
他同時認為,人們獲得財產以后需要有法律的保護,這樣才能夠促使人口自由遷徙的時候,權益不受損害。這一方面還需要去繼續建設、探索、完善。
袁崇法指出,人們在基本收入保障以后,對城市的要求越來越高。這樣的要求可能未來更集中在城市公共服務領域,以及相應的公共設施領域。我們現有建成的城市,未來會面臨著很大的功能提升的壓力。他認為,未來中國城市發展可能重點不是在繼續擴張上,而是怎么樣去提升城市對老百姓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所以城市的更新是今后城市發展的主體方向。
此外,袁崇法還認為城市人群需要培育自律意識。還要形成一套科學合理適度的百姓公共參與管理機制。同時,要注重在國際合作共同治理地球方面,除了國際間項目投資之外,也要將合作理念深入到每一個人的行為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