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5日電(記者 羅宇凡、吳燕婷)財政部最新數據顯示,土地財政在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中的主角地位依然穩固。一季度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達到1.08萬億元,同比增長40.3%,而同期地方本級財政收入1.95萬億元,“賣地”收入與地方公共財政收入的比例達1:1.7。
回顧過去十年,向土地要資金已經成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依靠。地價飛漲、房價畸高——土地財政帶來了越來越嚴重的副作用,也正成為影響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頑疾。
十年賣地出讓金節節攀升
查閱國土資源部發布的歷年國土資源公報,記者錄下這十年間我國土地出讓金節節高升的路線圖:
從2004年到2006年,三年間全國出讓土地總面積為57.44萬公頃,總價款19076.18億元。地價折合332億元/萬公頃。
隨后的2007年,土地出讓金大幅攀升,僅當年一年全國出讓土地22.65萬公頃,價款就達11948億元。
接下來的五年間,土地出讓面積和價款呈快速上漲之勢:2008年土地出讓面積16.31萬公頃,價款9600億元;2009年未出讓面積未公布,價款15910億元;2010年土地出讓面積29.15萬公頃,價款27100億元;2011年土地出讓面積33.39萬公頃,價款31500億元;2012年土地出讓面積32.28萬公頃,價款26900億元。
至2013年,全國土地出讓節奏達到最高峰,全年土地出讓面積36.70萬公頃,出讓合同價款42000億元,折合地價1144億元/萬公頃。對比10年前的水平,這個數字足足翻了三倍有余,而這十年恰恰也是中國房地產最瘋狂的十年——土地價格的飆升,直接導致房價的居高不下。
“地價在整個房價的構成中占比超過30%,加上10%左右的房地產相關稅費,這就是我們說的土地財政:一方面,通過高價出讓土地,取得巨額土地出讓金。另一方面,高地價帶來高房價,帶動房地產稅費增加。”北京中原市場研究部總監張大偉說。
很多地方政府靠賣地生存
房地產走過的黃金十年,始終伴隨著地方賣地不斷高漲的沖動,“根源在于土地出讓金在財政收入中的占比長期畸高。”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表示。
綜合國土資源部、國家統計局、財政部數據,近十年我國土地出讓金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普遍超過40%,最嚴重是2010年,比重達69.4%,最近三年的比重分別為2011年59.3%、2012年43.6%、2013年59.8%。
“沒有土地財政,很多地方政府幾乎寸步難行,有的地方連公務員工資都發不出來。”張大偉說。
“土地財政誘使地方官員不斷賣地,大搞房地產建設,有些地方把未來20年的房子都蓋了。”胡志剛告訴記者。
今年上半年,二線城市樓市出現降溫現象,土地買賣節奏放緩,一些地方政府壓力陡增。記者注意到,已有不少城市帶著自己的優質土地,走出家門,再次啟動賣地模式。
近期中國經濟研究院發布了我國23省份“土地財政依賴度排名”,即“土地償債在政府負有償還責任債務中占比”,結果顯示,23個省份中浙江、天津分別以66.27%、64.56%的占比排名第一、第二。換句話說,浙江、天津兩地政府債務有2/3的份額要靠賣地來償還。此外,23省份中,依賴度最小的城市也有1/5債務需靠賣地償還。
破解土地財政痼疾要靠改革
一方面,不斷高漲的土地價格對房價推波助瀾,百姓的買房承受能力、耕地保護紅線都幾乎達到極限;另一方面,政府賣地一次性收取的土地收益,實際上是預支了未來幾十年的土地紅利。而這種“透支”必然影響資本、資源的合理配置,阻礙地方經濟協調發展。破解土地財政頑疾已經成為未來財稅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
“多年來,‘唯GDP考核’是官員積極賣地的主要動力。因為土地財政既能在短期內迅速提高財政收入,又意味著大規模的投資和建設隨后。財政收入和GDP,剛好是考察官員政績最核心的指標,不改變這一政績觀,地方賣地的沖動就無法抑制。”胡志剛說。
財經評論家葉檀建議,把當前70年的土地出讓金所得,納入土地基金分年使用,改變土地出讓金一次性收益性質,從而減少地方官員的賣地沖動。
事實上,與政績觀誘發的賣地沖動相比,現行財稅體制本身存在的問題同樣也是造成土地財政越演越烈的重要根源。
在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看來,在目前的財稅體制下,地方的事權和財權往往是不匹配的,如果沒有中央與地方在財政收入、權益、責任上的清晰分割,就無法戒掉中國式土地財政模式。
改變單一的價高者得土地出讓方式,探索賣地之外更加穩定的稅源,適時推動房地產稅的改革——破解土地財政痼疾亟待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