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不管是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還是武漢這樣的大城市,出行難已經是普遍現象。正因為這樣,武漢在解決公共交通方面,在4年前是下了大本的。為了建立公共自行車公益事業,武漢市曾經投資3億元。但是好景不長,只運營了4年就癱瘓了。因此,這是令人痛心的。等于政府沒有把好事辦好,等于政府的監管有問題,等于納稅人的錢讓政府糟蹋了;等于百姓對政府的公信力失去了信心。
據京華時報2014年4月14日報道,2009年9月1日,青山區工業二路附近的免費自行車站點。市民正在體驗帶有兒童專座的親子免費自行車。3億元投入、上千個站點、10萬輛自行車、100萬人辦卡……曾廣受關注的武漢公共自行車項目,打造了“滿街都是自行車”的亮麗風景線,然而4年多的時間之后,卻陷入“車輛少、租車難”,部分站點癱瘓荒廢的地步。“民心工程”變成了“鬧心工程”。 武漢網友“管得寬”近日發帖描述了他的租車經歷:從上午到下午,跑了10里路,找了16個站點,都無車可租或無法還車,甚至遭到工作人員揶揄,“坐公交,打出租更方便,為何租自行車?”不少網友跟帖感慨“對公共自行車徹底失望”
說來也是,投資3億元巨資建立起來的公共自行車,原本不僅是武漢三鎮的一道靚麗風景線,而且是政府的“民心工程”。然而,由于運營商的逐利思想太嚴重,政府的監管太稀松,才使得“民心工程”陷入癱瘓。但是,如果武漢市就這樣讓3億元資金打水漂,那可真的對不起廣大納稅人,對不起武漢全體市民。
這說明,武漢市政府在城市的社會化管理方面是不計算成本的;這說明,社會化管理成本在為官者心中是不重要的。因此,不管浪費了多少錢,為官者是不會心疼的。因為那錢不是為官者自己的私房錢。如果3億元是為官者的錢,他們肯定會精打細算的。所以,每個城市的管理者必須學會科學地對城市進行社會化管理;所以,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把社會化成本管理納入對各級地方政府的考核目標。而且,要實施獎懲措施。不然,各級地方官員誰也不會對社會化管理進行精打細算,誰也不會在決策中進行科學論證,誰也不會積極主動地對每一項工作進行監督。
有鑒于此,武漢市決不能把3億元巨資即將打水漂不當回事。反而應當從失敗中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既然杭州、太原等地的“政府投入+國企運營”模式運營狀態良好,就應當進行實地考察,并與武漢的“政府引導+民企運營”為代表的“武漢模式”進行對比。有比較,才能有鑒別。但是,不管采取什么運營模式,政府都應當強化管理職能,不能對運營商一味的逐利行為進行妥協和讓步。如果政府讓運營商享受了公益補貼,就要依法依規進行嚴格監管。對于運營商運行中的投機行為必須通過合同格式進行約定處罰措施,必須是運營商有利可圖的前提下承擔社會公益責任和義務。絕不能讓運營商只享受利益和好處,而不承擔社會公益責任與義務。同時,政府可以讓運營商繳納運營規則保證金。可以說,只有通過依法監管,才能使城市的公共自行車公益事業建設成為名副其實的“民心工程”。
同時,政府對履職的監管職能部門應當實施月度考核,對沒有盡到監管責任的監管部門領導應當實施行政和經濟處罰。只有這樣,才能切斷監管部門與運營商形成利益共同體的利益鏈條。只有這樣,運營商的運營才能置于政府監管部門的陽光監管之下;只有這樣,才能把運營商的管理納入法治化的管理軌道;只有這樣,武漢市以后的城市公共自行車公益事業,才能服務與百姓利益;只有這樣,武漢的城市公共自行車公益事業,才能真正成為“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