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春4月1日專電(記者姚友明、張建、吳昊)截至今年3月,我國北京、上海、天津、哈爾濱、杭州、廣州、銀川、鞍山、青島、蘭州、深圳、長春共12個大中城市實施了城市公共場所吸煙條例。各地“控煙令”都分別有哪些特點?記者采訪權威專家對其“落地”情況進行了點評。
深圳和長春同在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控煙令”,兩地控煙方案各具特色,都被業內專家所認可。
深圳將控煙工作納入城市發展規劃,作為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在控煙措施方面規定得更加具體和嚴格,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禁止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等信息網絡售煙。賦予了衛生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控煙工作的權力,有利于彌補禁煙場所的執法空白。處罰也更加嚴厲,對個人違法吸煙最高處以500元罰款,在執法首日就配合媒體報道開出首張罰單,這樣的威懾力和執行力也是很多控煙立法現行的地區所不具備的。
“煙草青少年運動”中國項目法律顧問、中國政法大學衛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于秀艷點評說,《長春市防止煙草煙霧危害辦法》被稱為“史上最嚴控煙令”。首先,長春規定在包括咖啡館、酒吧在內的8大類公共場所全面實行禁煙,即使在火車站、機場也沒有“吸煙區”,不設政策“緩沖期”;其次,長春在“控煙令”中強調重點人群的示范作用,公務員應當在防止煙草煙霧危害工作中做出表率,不在公共場所和公眾面前吸煙。醫生不在患者面前吸煙;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煙;家長不在孩子面前吸煙。
《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實施,它在中小學、商場、超市、電梯等13類場所“完全禁煙”;在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部分禁煙”,即吸煙區或吸煙室以外禁止吸煙。
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公室副主任楊杰認為,上海“控煙令”因為啟動較早,所以目前控煙組織架構趨于合理,工作例會和信息報送制度也日趨成熟。據2013年度《上海市公共場所控煙狀況》白皮書顯示,上海2013控煙罰款突破48萬元,在控煙執法力度呈現持續上升趨勢。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于2010年9月正式實施,是國內首部把辦公室全面納入禁煙范圍的地方性控煙條例。專門為控煙成立了“廣州市控制吸煙辦公室”,建立并充實了控制吸煙檢查考評專家庫,并設置“12319”控煙投訴熱線,24小時受理市民群眾的舉報投訴。美中不足的是,廣州市的控煙工作由15個部門分管、領導并負責聯絡,有專家表示,執法主體過多導致執法力量分散,在一些劃分不明確的執法領域,可能存在各個部門“踢皮球”的情況。
另悉,唐山的無煙環境立法將于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濟南、南昌、蘇州、南京、洛陽、珠海等城市的控煙立法正在積極推進,廣東省甚至已把控煙立法列入省人大的二類立法計劃,全國人大也已經將控煙立法列入三類立法計劃當中。
專家指出,發布“控煙令”的大中城市,在執法層面面臨主體積極性不足、監督和問責機制缺失等問題,更重要的是,各地在控煙場所范圍劃定、控煙專款撥付、違法行為處罰等方面標準不一,這直接影響了控煙進程的整體推進。
楊杰指出,各地出臺的“控煙令”普遍存在以下問題:各控煙執法參與主體缺乏系統的的宣傳、培訓和動員;公眾存在觀望和僥幸心理;多部門執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沒有調動起來,沒有融入本部門的常規監督檢查工作中;多為運動式執法,缺乏有效的監督、問責機制。
也有專家認為,控煙方案的“政出多門”其實也并非是壞事,它可能是國家層面上的“試驗”,正為統一的控煙立法做準備。專家建議,控煙在執法層面面臨的問題,需要從細化執法細則、狠抓場所落實、加強對涉事各方培訓等方面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