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3月28日消息:據《新聞晨報》報道,昨天,上海市教委公布了2014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應屆生進滬就業申請居住證、申辦戶籍的兩個辦法。若申辦戶籍,單位、個人均需滿足相應條件,并按“進滬就業評分辦法”打分,今年落戶標準分為72分。用人單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等申報。
用人單位在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不得在協議中規定“畢業生如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則與其解除就業協議”等相關內容。用人單位應承諾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視情節輕重,暫停直至取消其申請資格,并將失信信息記入誠信記錄。對已騙取獲得的本市常住戶口、居住證及時注銷。
非上海生源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須繳納6個月社保后,才能由個人到居住地社區事務受理中心申辦《上海市居住證》。獲得居住證后,再由單位為其申請居住證積分。
上海市教委學生處處長平輝表示,2014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仍將通過打分的方式進行,但以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為主渠道,直接落戶的畢業生主要用于引進上海實施國家戰略、建設“四個中心”和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建設的緊缺急需人才。盡管申辦的時間上有所延遲,但從宏觀上來說,在滬合法穩定就業和居住的各學歷層次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都能辦理《上海市居住證》,并獲得針對應屆畢業生設立的居住證積分。
截至2013年12月底,從上海高校和外省市高校共引進2013屆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3.85萬人。其中,直接落戶1.85萬人,占48%;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約2萬人,占52%。辦理居住證已成為畢業生進滬就業的主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