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黑龍江省人社廳研究確定,對參加求職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800元標準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所需資金從各地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由高校組織,集中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材料為:高校畢業生所在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銀行賬戶等。高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將初審通過的申請補貼人員名單在校園內公示,無異議者報送高校所在地人社部門。再次審核通過后,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支付到高校畢業生在銀行開立的個人賬戶。對經查實虛報冒領求職補貼的高校畢業生,責令退回補貼資金,并由高校將不良記錄記入本人學籍檔案。高校畢業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門、有關高校出具虛假證明,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對有關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