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新華社報道,中辦、國辦新近印發了《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文件指出,扶貧開發工作要深化改革,創新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要改進貧困縣考核機制,改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機制,創新社會參與機制等一系列舉措。這些改革思路對今后抓好扶貧工作有著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在農村脫貧方面做了大量艱苦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與我們設定的目標,還有不小差距。
發生貧困的原因在不同層面上有很多,但直接因素主要是兩個,一是農民的有效工作日,二是農民的受教育水平。農戶如果能卷入現代分工體系,其一年的工作日越長,且生產的產品能夠銷售出去,則農戶的收入越高。歸根結底,農村脫貧問題就是一個充分就業問題。在勞動時間一定的情況下,受教育水平越高,農戶的收入也越高,所以,勞動者文化知識素質也是影響脫貧致富的重要因素。
如果因為資源匹配程度存在障礙,農戶無法在農村有效使用自己的勞動,無法充分就業,就必然發生貧困。我國農村的貧困現象,基本是由這一原因引起的。解決這個問題通常有兩個路徑。
第一個路徑是農戶離開農村走向城市,在城市成為一個正常的勞動力,取得大體正常的勞動收入。在勞動力市場的作用下,農民在城市的有效工作日是農村的多少倍,其收入也會是農村的多少倍。“意見”此次提出支持貧困地區學生接受職業技能培訓,顯然也有助于鼓勵他們“走出去”。
第二個路徑是政府在改善農村基礎設施與市場環境的同時,積極扶持商業資本進入農村流通與服務領域,引進新的適用性技術,以改善貧困農戶的資源匹配條件,提高貧困農村在國內的區域比較優勢,使農戶能在當地實現充分就業,增加有效工作日。“意見”提出推動金融機構網點向貧困鄉鎮和社區延伸;暢通農產品流通渠道,完善流通網絡;推廣鄉村旅游扶貧工作等,正是出于這一考慮。
以上脫貧致富的路徑,根本上離不開市場的作用。應大力推動市場建設,降低農戶進入市場的成本,把農戶卷入社會分工體系,促進其提高生產競爭力。沒有這個條件,即使農戶很勤勞,產品也賣不動,收入就提高不了。這就要求國家大力改善農村基礎設施,特別是改善農村道路設施,鼓勵資本進入農產品流通領域,展開平等競爭。可以看到,“意見”明確將推進村級道路暢通工作,農村電力保障工作、貧困村信息化工作等,這無疑將為下一階段的扶貧工作,打下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