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府網站21日公布《關于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到2017年底的空氣質量目標。從2018年起,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全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促進過剩產能退出
壓縮過剩產能成為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一個重要方面。意見提出,將建立以節能環保標準促進“兩高”行業過剩產能退出的機制。制定財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產能過剩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推動過剩產能壓縮。重點壓縮中小型水泥企業過剩產能。鼓勵其他區域壓縮過剩產能,淘汰小型火電廠。
到2015年,重點領域循環經濟試點取得突破,循環經濟產業主要資源產出率比2010年提高20%,初步建成中西部地區發展循環經濟的示范區。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到2017年,重點行業排污強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以上,全市50%以上的國家級園區和30%以上的市級園區實施循環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屬品種及鋼鐵的循環再生比重達到40%以上。
意見提出深化燃煤鍋爐整治。在化工、制藥等產業集聚區,通過集中建設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淘汰燃煤鍋爐。鼓勵燃煤鍋爐改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2013-2015年完成重慶啤酒等20家企業44臺648蒸噸/小時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關閉。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的建設與改造。2013-2015年完成華能重慶珞璜電廠等10家企業125萬千瓦火電機組脫硫和317.2萬千瓦火電機組脫硝設施的建設或改造。加快推進火電、水泥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工業爐窯現有除塵設施升級改造,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確保達標排放。
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
意見提出,加大清潔能源供應,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氣應優先供應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有序發展天然氣調峰電站。大力組織實施以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為重點的節能改造。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也成為意見關注的一個方面。意見提出,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用能設備必須達到一級能效標準。嚴格執行火電企業發電排序規定,安排煤耗低、能效高、排污少的機組優先發電;在重污染天氣要嚴格限制老舊火電機組的發電量。大力組織實施以工業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為重點的節能改造。
機動車方面,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市范圍內的黃標車。意見還提出,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公交、環衛等行業和政府機關要推廣使用純電動等新能源汽車。在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基礎上,研究鼓勵個人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主城區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車、出租車全部使用清潔能源車輛。到2015年,在公交、私人用車、物流、環衛等領域,推廣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3000輛。鼓勵符合條件的長途客車和運輸船舶使用以LNG為原料的清潔燃料替代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