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和城鄉低保等社會保障對象補助標準等事項。
調整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擬在原有基礎上每月提高20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擬在原有基礎上每小時提高2元。調整方案報人社部批準后實施。
會議指出,工資事關勞動者切身利益,是群眾收入的重要來源。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關系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要堅持實事求是,立足重慶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綜合考慮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物價和企業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學確定調整標準。要嚴格執行調整后的標準,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加強宣傳引導,確保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工作落實到位。
調整后,城市低保標準在原標準基礎上每月提高20元,農村低保標準每月提高15元,城市“三無”人員供養標準每月提高15元,農村五保對象供養標準每月提高30元。調整后的保障標準從今年10月1日執行。
會議指出,提高低保標準,事關困難群眾衣食冷暖和社會和諧穩定。一定要高度重視,從關心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角度,托底解決好低保對象的實際困難,狠抓工作落實,細而又細地做好各項工作。要加強資金監管,堅決杜絕挪用、截留、克扣等問題發生,對符合低保條件的一個不漏,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要認真清理,對虛報冒領的要嚴肅查處,確保低保資金真正發放到需要保障的困難群眾手中。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更加注重擴大覆蓋面,更加注重提升統籌層次,更加注重提高保障標準,進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水平,全面加強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實現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