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地鐵早前曾承諾,老年人拿上身份證或老年卡就可以免費坐地鐵。但是,有鄭州市民陳先生反映,1月2日,他興沖沖地來到地鐵站,結果工作人員說,還要帶上房產證。(1月3日《大河報》)
地鐵承諾向60周歲以上鄭州市戶口的老人免費,的確是一個惠民也便民的利好舉措。但一些地鐵站管理者向老人索要房產證、戶口本等行為,卻實是將這一便民措施,弄成了一個雞肋措施。
一者,戶口本差不多有一個作業本那么大,而房產證更是有折起來的兩個戶口本大小,誰沒事帶著戶口本和房產證出門?如果一定要用戶口本和房產證來證明什么,逼得老人每天出門都帶上,坐地鐵倒是可以免費了,但帶著這兩樣東西,卻平添了很多麻煩,便民成了擾民。
二者,要戶口本和房產證等確實沒有必要,是額外的不該有的多余限制。猜測一下,地鐵管理者要房產證和戶口本的目的,無非是把嚴關口,用這些證件證明申請免費乘車的老人,確實是60周歲以上和有鄭州市戶口。而這兩點,用一張身份證就完全可以證明了。比如年齡,根據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推算即可;比如戶口所在地,根據持證人住址即可判斷。即便個別人戶口所在地與身證住址有所不符,只要年齡達到60歲以上,也完全有必要免費放行。因為不大可能有大量的外地老人在鄭州。即便是有,同為老人,也不該搞地域限制。除此之外,還有老年卡等同樣可以證明老人的身份信息。因為身份證也好,老年卡也好,都是需要當事人拿著戶口本等進行辦理的。沒有必要重復審驗!
鄭州相關地鐵管理者,在推出便民政策之后,又人為設置戶口本、房產證等限制,表面看是維護自身利益的不得已,實際上不過是管理智慧與服務意識差的表現。對此,相關管理部門必須盡快給予糾正,并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避免便民措施成了讓人不享可惜,享之麻煩的雞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