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上海獨生子女死亡的家庭超過8000戶,據預測10-20年內失獨家庭將大大增加,這是民盟上海市委的調研數據。民盟市委日前遞交提案,上海應針對這些家庭,逐步建立和完善失獨家庭老人的監護人制度,由居委會、村委會或有關公益性機構來承擔這一責任。
失獨家庭是指一對夫妻中女性年過49歲而失去獨生子女的家庭。
據預測,今后10-20年內失獨家庭將增至5萬戶。在調研中,民盟市委注意到,目前上海的失獨父母年齡普遍較大,母親為49歲占失獨母親的92.5%,7300多名已經喪失了生育能力。而且失獨父母中近七成退休,90%以上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2292名失獨父母患有一定程度的慢性病,占總數的15.01%,這一群體面臨著經濟、心理、健康等多重困境。
民盟市委在提案中認為,目前失獨老年群體中,已有不少是孤老,如離異或一方已故的,他們在就醫入院或入住養老機構等時,會碰到無監護人的問題。上海應逐步建立和完善失獨家庭老人的監護人制度,建議有關部門幫助其建立監護人制度,明確居委會、村委會或有關公益性機構來承擔這一社會責任。 同時,提案認為應加大對失獨家庭的關愛,目前,本市對失獨家庭父母的特別扶助標準已從每月每人150元調整到500元,今年應重點完善與生活水平提高相適應的動態增長機制,增強保障力度。同時,有關部門可以優先安排失獨父母年老后入住公有福利養老機構,在接納老年人入住各級政府建立或者資助的養老機構時,同等情況下應優先考慮這一對象群體,并在制度層面上予以明確。對部分因收入偏低或因病而生活困難的失獨父母,進行評估后應給予一定的收費減免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