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網強國論壇2013年12月31日報道,北京密云一村主任王曉雷被指涉惡,瘋狂盜采砂石、打砸執法車輛、敲詐勒索、強收過路費。被警方抓獲時,王曉雷躺在總統套房內,有兩名女子相陪。王曉雷名下資產數千萬,過的是“天天打麻將,夜夜當新郎”的生活。可見,像這樣的村官絕不是村民們的福音,而是村民們的禍根;像這樣的村官,整天花天酒地,與“三陪女”廝混在一起,絕不是村民們所擁護的村官;像這樣的村官,為啥他們就能天長地久的一直在村官的崗位上牢牢地把持著村民自治政權?難道,這不讓我們大家感到納悶和蹊蹺嗎?
盡管村民委員會屬于集體自治組織,但是村民委員會是在鄉鎮黨委領導下的村民委員會自治。而且,是依法接受鄉鎮黨委和政府與人大監督的村民自治組織,絕不是游離于監督之外的“世外桃源”,絕不是可以逃避法律監管的自由王國。
然而,在全國各地,特別是一些城鄉結合部的村官,以及那些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比較好的眾多村莊里,貪腐村官已經成為中國反腐敗的焦點之一。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咄咄怪事,是因為相關的鄉鎮黨委和政府與人大沒有依照黨紀國法盡職盡責;是因為鄉鎮主要官員與那些貪腐村官氣味相投,是因為那些鄉鎮主要官員被貪腐村官抓住了把柄。
因此,治理貪腐村官,必須首先依法治理那些貪腐的鄉鎮官員。或者說,每發現一個貪腐村官,就要順藤摸瓜去依法治理一個鄉鎮的貪腐官員。只有通過拔起蘿卜,才能帶出泥;只有依法聯動治理,才能治理出一個安定團結與和諧穩定的鄉鎮與村莊。只有通過依法反腐倡廉,才能使城鎮化建設納入法制化的科學管理軌道;只有依法強化鄉村兩級黨組織核心領導作用,使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和村主任置于陽光下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才能讓鄉村兩級主要領導干部所擁有的絕對權力依法依規關進籠子里;只有依法把村民自治的決策權交由上級黨委和紀律檢查委員幫會與村民監督小組進行共同監督,才能使村主任的個人主觀決策權力受到限制;只有依法建立責任終身追究制度,鄉鎮黨委和紀檢委對村民委員會的監督才不會出現缺位和短板。
因此,必須改革目前的農村土地出賣和征用監管措施。必須把村主任以村民委員會名義出讓土地的權力歸零,必須把決策權交給全體村民大會集體表決決定,并接受上級鄉鎮黨委和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雙重監督,必須經由縣級以上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備案同意,方可出讓農村土地。只有這樣,才能杜絕村主任從土地出讓中漁翁得利,貪污集體土地的出讓金;只有依法嚴格監管,才能避免大量農村土地資源變成貪腐村官們巨額資產來源不明的財源滾滾。
因此,為了反腐防變工作的需要,筆者建議,每個鄉鎮都應當依法對每個行政村的村級財經賬目和集體資產進行全面審計。只有這樣,才能及時發現問題;只有這樣,才能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只有這樣,才能使村官腐敗失去滋生的土壤;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使村官貪腐成為社會焦點問題;只有依法監管,才能使城鎮化建設和加速建設小康社會走上法制化的科學管理軌道;只有依法監管,才能避免某些村官變成涉黑的貪腐村官;只有用法律法規武裝廣大村民的頭腦,才能使群眾監督變成依法治村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