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微信上號召大家過年不要放煙花爆竹,有人立即提出反對意見:空氣污染以及霧霾,主要是因為工業廢氣、北方采暖燃燒不充分所排出的廢氣以及汽車尾氣等,關煙花爆竹毛事,古人放了幾千年煙花爆竹,也沒見空氣質量變差。政府的失誤又讓老百姓買單?
微信是一個很好的信息平臺,但這個平臺受朋友圈的限制,并不適合討論社會公眾關心的問題。即使是互聯網,有些問題的討論也不如在紙媒、電視、廣播上更加質感,更加理性。因此,我建議:人們充分利用紙媒、電視、廣播討論一下過年要不要放煙花爆竹這件事。
現在說什么似乎都有點晚了。我們必須老老實實地承認:六七十年前西方國家工業化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環境污染問題,我們基本上沒有避免。因為我們的工業化、城市化道路走得更快一些,環境污染問題事實上來得也更兇猛。僅僅過了30多年,各種污染問題已經成為我們國家每一個人生命中都難以承受之重。客觀地說,當某地發生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污染等時,有一些人還可以自保,慶幸自己所在的地方沒有受到這些污染。但是,當空氣污染后,當PM2.5降臨時,當霧霾籠罩著大江南北之際,幾乎沒有人再能置身事外。
此時此刻,追究失誤已經不是當務之急。如何集思廣益,在政府組織下,發揮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達成全社會協力治霾的最大共識,才是第一位的大事情。
煙花爆竹每年春節才放幾天,而且古人確實放了上千年,應當說對霧霾的影響還是有限的。但是,我們也必須知道,古人放的煙花爆竹,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與今日的煙花爆竹不同。另外,那時候的城市人口數量也遠遠低于現在。更不用說工業廢氣、汽車尾氣這些東西了。因此,古人放煙花爆竹即使發生空氣污染,也是很小很小很小。古人放煙花爆竹的例子恐怕還不能成為今天的人們可以繼續放煙花爆竹的充分理由。
近兩天,全國百余城市重度污染,京津冀長三角霧霾連成片。上海PM2.5爆表,30%公務車停駛。在這樣嚴峻的背景下,我們討論過年要不要放煙花爆竹,顯得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時。假定過年期間各地遇到嚴重霧霾天氣,地方政府除了命令更多的公務車停駛外,是否應當宣布禁放煙花爆竹?即使放煙花爆竹不產生任何PM2.5,也仍然存在火災隱患。在霧霾天氣嚴重的情況下,一旦發生放煙花爆竹導致人員傷亡或火災,搶人滅火的難度也大大高于正常天氣。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政府都有必要考慮在特殊天氣出現時,立即宣布停放煙花爆竹。否則,政府就是放棄自己的責任。
在沒有出現特殊天氣情況下,要不要由政府出面宣布禁放煙花爆竹,也有必要討論。如果多數民眾要求禁放,人大有立法,政府是可以順應民意的。多數民眾要求繼續放煙花爆竹,也需要政府規劃燃放地點,不能在人口稠密區大放特放。最好是今后由地方政府在除夕之夜統一燃放,有辭舊迎新的意思就行了,改變一下現在自購自放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