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1:近幾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我國基層在社會建設方面有哪些現象值得關注?
曾真:第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基層行政管理越來越科層化、老百姓卻越來越“原子化”。隨著城市的不斷擴張,農村的土地被城市逐漸蠶食,農民被動地成為了市民。為了管理的方便,有些地方的政府人為地按照城市的一套體系將原來一個個小單元的自然村、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大社區。比如,廣東就有一個這樣的村,歷史上曾經是一個鎮級建制,鎮下面那時管轄著4個行政村、41個自然村。現在,41個自然村被拼接為一個大社區,有1萬多人的原住居民和1萬多人的外來人口,就是說一個行政村管轄著近3萬人口。農業時期的組織架構下,人們以自然村為單位,百 十號人口,村民間是熟人,干部與群眾間情況熟悉,聊聊天做做工作,很多矛盾和問題就解決了;但現在是3萬多人,指望人熟靠不住了,人與人之間“原子化”了,意見不易統一,進而問題累積,極易造成矛盾的升級。
第二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征地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在河北一個工業區,征地中采用“土地銀行”將農民的征地補償款“入股”,通過每年的“返本還息”給農民高于銀行利息的穩定收入。這本來是一項有探索意義的征地制度改革,初衷是希望農民有長期收益和穩定的保障,同時可放緩開發區建設的資金壓力。執行中由于其中的一個自然村不愿意把土地征地款放到土地銀行,這個村得到了現金補償,但由此卻引發了其他已經辦理土地銀行入股的村子的農民“反水”,進而大都要求撤出入股資金。再加之一些社會人士的推波助瀾,結果演變成了群體性上訪,堵了縣委大院。
第三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在人口嚴重倒掛的地方出現了本地人與外地人之間的沖突。由于方言不同、利益不對等,本地人外地人之間往往缺乏溝通,情緒隔離。在珠三角,有些地方甚至打出“XX地方的人從這里滾出去”的標語。我們在順德某村調研時,聽到本地青年說:“他們(指外來人)不是我們村的人,我們歡迎他們來住,但不和他們打交道。”外地人則說:“他們(指本地人)不把我們當自己人,他們的事、他們組織的社區活動,我們不會參加。”同一個空間的兩個群體,如此隔離,和諧何談?
第四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勞資糾紛。以南海本田汽車變速箱工廠為例,有工人在辭工后發現原工廠的工人漲工資了,覺得心理不平衡,進而引發眾人情緒的爆發,導致工人罷工。一個星期里工廠不能出貨,造成市場供應受阻,勞資雙方均受到較大影響。
提問2:從歐美發達國家的城市化進程看,城市化水平處在30%—70%這一階段,是社會問題集中爆發期。目前,我國的城市化水平正處于這一階段,我國的社會問題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曾真:我國的城市化率剛剛超過51%,是社會問題的高發期,十分值得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從我們這些年接觸的情況看,當前的社會大致表現出四個特點。
一是表現為行政的科層化、村落原子化、民風趨利化,公共精神衰落,老百姓缺乏安全感。
二是表現出黨群關系僵化,民間對政府的信任感降低。政府說什么,老百姓都會打問號,不會一呼百應,統一的意見尤其難于形成。
三是表現為集體的領導者、尤其是城市化地區的原住民集體組織的領導與群眾之間互不信任。集體領導者的日子不好過,很難有所“作為”,還可能導致領導者“落馬”。
四是在珠三角這樣的高速工業化城市化地區,外來人和本地人“倒掛”,兩者難以融合。“倒掛”的人口結構也使得政府管理若一味按照常規方式,小政府很難管好大社會。
提問3:和諧城市化是我們追求的目標,社會建設的各個主體該如何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發揮好自身的作用?
曾真:社會建設應是多個主體共同參與、共同出力的事情,都出力才能有所建樹。我想重點談談四個主體的作用。
第一個主體,是集體經濟組織。在珠三角長三角地區這個主體顯得很重要,它存在的一個重要理由,就是要解決好城市化中原住民的基本保障問題。從基本面上來看,集體經濟組織對城市化后的原住民群體的社會穩定發揮了很好的作用,可以稱之為原住民的穩定器。比如,深圳有30萬原住民,幾百個原住民的股份公司,由于這些組織發揮了作用,從20世紀90年代到現在,深圳沒有發生過因征地而引發的原住民群體性事件,重要原因就是這些集體經濟組織利用留用地這個集體資產,建設經營性物業出租,再用租金收入實現保障和向原住民分紅。這樣一來老百姓既有了基本的收入,社保醫保等保障問題又有了著落。
目前原住民的這個集體經濟組織的意識也在不斷進步,比如,在深圳有一個村我們跟蹤了十來年,這個村注重對外來人口的服務,村對外來人口比較公平、比較開明、管理得好,住在這里的外來人口有活動空間、有安全感、參與村活動的熱情也高,該村的房租價格比別的村高出10%,這是很實際的好處。集體股份公司事實上也起到了推動本地人與外地人融合的積極作用。
第二個主體是黨的基層組織。它在社會建設中完全可以發揮出核心凝聚力作用。在佛山市禪城區張槎街道辦創新出片區黨委這樣一個“非標”組織,就是在原社區黨組織的基礎上,將社區組織與周邊相關聯的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黨組織聯動,社區、機關、學校、企業的黨組織負責人都是片區黨委的成員,成立片區黨委。這樣一來打破了各自為政的局面,大家的事情片區黨委出面協調解決,單位之間的摩擦理順了,片區停車難的問題解決了,環境質量改善了,社區的和諧度增加了,這是一個很有價值的創新舉措。另外,基層黨組織的作用發揮得好不好,關鍵在人。一個盡職的基層負責人和一個按級別按職位安排來的人相比,所發揮的作用是不一樣的,這是基層組織更好發揮其作用的關鍵,有改進空間,需要引起重視。
第三個主體是民間的自治。如何激發老百姓的主人翁意識,這是在當前階段需要下大力氣重塑的。在重慶巫溪縣城,曾經有那么一段時間老百姓將自家的垃圾倒入門前的河道,造成垃圾遍地河水污染,長此以往老百姓自己都覺得環境差得難以忍受,政府也覺得該整治了。這時有人提出了“自己的事自己干”。等老百姓自發組織起來將河道的垃圾清理干凈,政府才開始出面支持,結果老百姓的熱情更高、更有成就感。怎樣讓百姓的事由百姓自己解決,讓民間從“要我做”到“我要做”,值得政府思索,值得全社會探討。
第四個主體是社會組織。包括中介組織、義工等,這個部分做得好,能更好的發揮粘合劑的作用。
事實證明,只要是一個地方社會建設搞得有聲有色的,這四個主體中總會有一個或幾個發揮了很好的作用,相反,一個地方矛盾多、和諧少,往往是這四個主體的作用都很不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