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亞里士多德提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理念,到1866年德國博物學家海格爾闡釋生態學,強調“人*社會*自然”的和諧相濟,“詩意般棲居”業已成為全球文明發展的一種共識。
雖說城市是經濟社會的載體,但是,它的內涵卻不止是由“經濟”兩字所能囊括的。美國《讀者文摘》曾推出“全球十大最適宜居住城市”的排行榜,中國無一其間。名列三甲的是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挪威首都奧斯陸和德國的慕尼黑。倘論經濟實力或區域規模,它們遜于中國諸多城市,但是,其“宜居”則彰顯了城市的價值。在我國,“宜居城市”這個詞語姍姍來遲。2005年,國務院在關于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中才首次出現了“宜居城市”的概念,從而“宜居”成為城市規劃的一個重要內容。近年來,我國某些機構也常有內陸城市“宜居”的排名,人氣頗旺、趨之若鶩的“北上廣”無緣。
那么,作為城市價值的第一元素,“宜居”應該具有哪些標識呢?竊以為——
首列的當然是環境。試想,受到沙漠化侵蝕,長年籠罩在陰霾之中,飲用水渾濁不清,噪聲充耳夜間也不得安寧,居住在這般城市,人們的心緒會愉悅、生活會舒坦么?其理淺顯,不贅也罷,還是說一個顯例:日前,由亞洲開發銀行、清華大學等機構聯合發布的《邁向環境可持續的未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分析》指出,中國最大的500個城市中,只有5個城市達到了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空氣質量標準,而全球10個污染最嚴重的城市中,中國則占據了7個名額。光是空氣質量尚且如此,我國城市距離“宜居”不以里計呃!
美國城市社會學家帕克說過:“城市的本質是人類為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創造的人工環境。”“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需要”乃是“宜居”的要義。檢視我國的城市建設足跡,多有反思之處。上世紀50年代,第一個“五年計劃”的156個重點項目推出,為配合之,我國在短時間內,尤其是東北地區出現了許多相似的城市,格局嚴整,生活區、工業區、商業區、功能區井然分明,城市看似氣派十足,但是,上班、購物、生活分別在不同區域,交通成本高,并不宜居。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變化可謂“舊貌換新顏”,一些大中城市的規劃似偏重于“宏大敘事”的格局,或在10年內打造金融新城,結果一度出現CBD泡沫;或復制拉斯維加斯的城市景觀,“亮化”工程不計成本;或建巨大的行政中心,門前再設一片大廣場;甚或動輒給建筑冠上“中國第一”、“亞洲第一”,而博物館、體育館等公共場所卻連年失修。2009年12月,杭州叫停了“建中國迪拜”的設想,在一定意義上說,乃是“宜居”理念的一種理性回歸。
這一理性回歸,愿景喜人。近期《南方周末》以《省委書記“開炮”,痛斥昆明拆建》為題,陳述了這座“春城”城市街區和建筑風格缺乏個性特色、作為城市發展內核的歷史文脈被割裂、城市原有的大山大水空間格局被破壞、滿目“水泥森林”等弊端。其實,這類情形并非昆明所獨有。秦光榮書記入滇14年來,首次對昆明提出系統性批評,這在全國實屬罕見。建設“宜居”城市,決策層和管理者的見識和膽略起著主導作用。毋庸置疑,現代文明的國度離不開城市規劃和建設,但這種規劃和建設不能割裂歷史,泯滅文化,相反,它應把現代化融入到歷史中,更昭彰其文化魅力。法國城市問題專家、歐洲梅耶人類進步基金會主席皮艾爾*卡藍默訪問廣州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國一些城市對歐洲人來說是非常乏味的,(它)顯示的是技術的能量,但卻是沒有靈魂,非人居住的外形,讓我不喜歡?!逼な现毖圆恢M地說中國城市“沒有靈魂”,并非言過其實,更非“辱華”,他一語中的地揭示了我國城市規劃和建設中存在的沉疴,這一沉疴導致我國城市與世界宜居城市存有一定的落差,而這絕非是“綠化”兩字所能涵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