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城管為清除地攤,比小販提前1小時搶占攤位。武漢一名城管隊員表示:“兩個多月來,我們每天下午3點左右就來占位子,把地攤的位置搶走,讓他們沒法占道,最終清除了200多個地攤。”(8月27日《長江日報》)
為了管好城市,城管可謂費盡心機、絞盡腦汁,什么辦法都想出來了。比如,美女執法、大學生執法、微笑執法、臥底執法、體驗執法、穿防刺背心和戴防暴頭盔執法,林林總總,不一而足。盡管如此,城管和小販依然矛盾重重、沖突不斷,流血、傷人事件時有發生,城管的努力不但無功而返,而且徒留笑柄。而今,武漢城管又出奇招——與小販“搶攤”。雖然眼前效果不錯,但從長遠來看,這必定是招臭棋。
城管“搶攤”,其實是與小販玩“貓捉老鼠”游戲。貓的數量畢竟有限,而老鼠遠遠比貓多,貓怎么顧不過來?而且,當貓和鼠熟悉之后,有的成為“貓鼠一家”,這個游戲就會自然結束。
城管“搶攤”,某種程度上就是搶小販的“飯碗”,更容易與小販發生沖突。不是嗎?城管在“搶攤”過程中,有的小販主動撤退,也有的小販“硬是不走,大家僵持2個小時”,如果這時雙方的語言、語氣、態度等稍不注意,沖突一觸即發。
城管“搶攤”,治標不治本。一個“搶”字,已把城管和小販完全對立,不是和諧社會的應有之舉。今天城管“搶攤”成功,說不定明天就該小販“搶攤”成功。
城管“搶攤”,是在制造緊張空氣,是在破壞和諧局面,只能加劇城管和小販雙方的割裂,只能損傷執法公信力和政府威信。要知道,城管和小販出現如今“勢不兩立”的局面,小販固然有責任,而很大程度上,這是由城管執法地位高高在上、執法方式單一、執法態度粗暴、執法裝扮怪異造成的。對此,城管必須反思。
城管和小販不是天生的“死敵”,都是城市的主人。城市管理,宜疏不宜堵。濟南城管向社會發布“西瓜地圖”,贏得上上下下交口稱贊,這是很好的示范和榜樣。城市管理是為城市管理人民,還是為人民管理城市;是為了市民生活幸福方便,還是為了城市形象和官員政績;是要強化根本對立理念,還是要堅持以人為本,以民為主……諸如此類的問題,城管必須搞清楚才能依法執法、管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