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8月25日電 (記者 龐無忌)農民“被上樓”、城市“攤大餅”、“鬼城”與“地王”同現……在中國試圖通過城鎮化釋放發展改革紅利之時,各種“繞不開”的土地難題亟待破解。
8月23日至24日在重慶舉行的2013年海峽兩岸土地學術交流會上,多位與會專家試圖為土地制度改革與新型城鎮化的發展路徑開“藥方”。
武漢市土地利用和城市空間規劃研究中心土地研究部主任洪旗在會上表示,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城市呈“攤大餅”式發展,農村耕地后備資源不足、污染嚴重,城鄉土地要素流動受阻、農民權益受損等問題在多地城鎮化過程中普遍存在。
洪旗所在的調查組通過對湖北、湖南、貴州三省進行實地調研,發現了上述問題。
她指出,目前許多城市建設用地快速擴張趨勢明顯,土地供需矛盾進一步加劇。據其預測,湖北省2020年土地供需缺口將達到11.5萬公頃。這一數字已接近2013年中國全國住房用地計劃15.08萬公頃的總供應量。
洪旗分析稱,由于多年來許多地方政府使用工業用地優惠的方式吸引投資、推動城鎮化,造成許多開發園區圈地現象嚴重,違法用地和地下用地的數量疊增。此外,地方政府過分依賴土地財政,囤地融資的沖動難抑,加之地方債務問題,往往造成許多土地資源難以盤活,閑置現象嚴重。
在土地流轉方面,洪旗指出,目前的國有和集體土地產權不對等割裂了土地市場,征地不規范操作也易引發糾紛,使實地農民生活難保證,出現農民“被上樓”等問題,土地管理制度亟待調整和完善。
農民的市民化是城鎮化過程中的核心問題之一。對此,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黃忠在交流會上建言,應采用分步進行的方式推動集體建設用地立法改革。
黃忠指出,當前由于農民在整體上相對于城市居民處于劣勢,需要通過縮小征地范圍、開放集體建設用地直接流轉的市場來為農村的城市化和農民的市民化創造物質條件。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不斷推進,還需要通過稅收制度對農民的土地級差收益進行調節,并在某一地區城鄉居民的政治、經濟、社會等權利完全一體化時,適時宣布其土地為國有。
針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總體思路,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副司長、中國土地學會規劃分會副主任委員劉國洪指出,應在堅持現有土地管理制度框架的前提下加以完善,包括用途管制、有償使用和土地征收制度等三大制度。
對于未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劉國洪表示,一是要逐步提高存量用地在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比重;二是逐步扭轉城鎮建設對新增土地出讓收益的過多依賴;三是加快建立有利于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的制度政策體系,以節約集約用地推動產業升級和城鎮化轉型發展;四是加快建立有利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環境,努力化解城鎮化中的人地矛盾和社會沖突。
在具體的改革路徑上,劉國洪認為,應堅持土地管理核心制度,同時總結提升地方土地管理改革實踐經驗,持續探索創新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
據介紹,圍繞土地制度如何適應城鎮化發展的新要求,中國國土資源部成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組,開展了11個省50多個城市的同步同口徑調研,目前已形成關于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建議。
據悉,海峽兩岸學術交流活動始于1992年,采取“一年在大陸、一年在臺灣”的形式,每年召開一次學術研討會,明年該會議將在臺灣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