洶涌洪水中的大橋垮塌,主要的原因恐怕是要歸結于無情天災下的不可抗力。但即便是這樣,還是要打撈打撈怒濤中是否有人為的責任。這樣的質詢并非刁難,而是相信:有責任支撐的大橋,會更加的堅固牢靠。
就拿江油垮塌的盤江大橋來說,修建于60年代的老橋曾遭遇5·12地震的損傷,在今年6月中旬剛完成加固。面對“一修就垮”的輿論質疑,綿陽交通運輸局回應稱:當時經過檢測,加固后的盤江大橋具備了安全通行的條件。盡管如此,但在加固維修時,是否考慮到大橋承受暴雨等自然災害的能力?有沒有評估過,暴雨情況下是否還具備安全通行的條件?
如果心里有桿秤,那么在暴雨紅色預警發出后,交通部門完全能夠及時封閉大橋,避免災難發生。至于事后稱“設置了限行標志,嚴禁超高、超重車輛通行”,但更多的時候,這只是種提示,缺乏有效管理。洪水災害是有天氣預警的,如果能夠及時評估險情,災難或許可以避免。
說到垮橋,人們總是容易懷疑橋梁的質量問題。有媒體曾經統計過,5年來,全國共有37座橋梁垮塌,其中13座在建橋梁發生事故。而這些垮塌事故的回應中,幾乎都回避質量問題。江油這次垮橋事件,有人指出“才用了一星期,橋就垮了”,也將質疑的矛頭指向了大橋質量。
對大橋質量問題的質疑,或許會令當地政府感到“委屈”,然而,這反映了地方政府公信力的不足。或許我們應該相信,大橋被沖垮暴雨是主要原因。那么是不是大橋沒有質量問題而垮塌,就意味著相關職能部門沒有責任了呢?當然不是。工程質量只是責任的一種。如果說,大橋修復后的安全指標原本無法承受這次洪水而被沖垮,那么相關部門是否為此做出評估、預警和特殊情況下的有效管理?如果沒有,那也是責任缺失的表現。
“天災”和“不可抗力”,并不是政府職能機構免于問責的充分理由。在“天災”和“不可抗力”面前,是否充分把握和利用了減少損失和傷害的機會,也是一種責任的表現。
橋梁等民生設施上面,多一份責任的支撐,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就多一份保障。全國多地正遭遇強降雨,去年北京7.21特大暴雨帶來的慘痛傷亡尚令人記憶猶新,如今四川塌橋事件又再度敲響了防災減災的警鐘。殷鑒當前,各地政府是否能夠主動擔負肩上重責,撐起一座座生命之橋、信任之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