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慶陽市慶城縣驛馬鎮25日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醉駕撞人案:3名酒氣熏天的年輕人在倒車時撞倒碾軋一位農家婦女,受害者兩名親戚發現后上前制止竟遭3人圍毆。受害者齊燕莉失血性休克、全身多處骨折。
目前,此案仍由公安機關偵辦中,對此案細節的過多評說可能會干擾司法公正。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3名年輕人醉駕肇事、酒后施暴。
據了解,當日事發時正是下午4時30分許,光天化日之下3人竟敢在農村集鎮上醉酒駕車。在醉駕入刑、城市嚴查酒駕的當下,這起案件不禁再次讓人揪心:農村酒駕知多少?農村酒駕查處力度有多弱?
據甘肅省交警部門統計,今年僅春節期間全省就查處酒駕41起,多數發生在偏遠小縣城和農村。一件件新增案件不斷向社會發出警示,酒駕監管觸角要向廣大農村進一步延伸。
的確,防范和查處農村酒駕,面臨著城市難以比擬的客觀困難。農村點多面廣,西部山區又山大溝深,與之相對應的是,警力原本不足的交警力量更顯薄弱。但客觀因素造成的農村酒駕漏管,并不是職權部門的免責盾牌。
據了解,事發地驛馬鎮上就駐有縣交警大隊的一個中隊。當地警方平時有沒有嚴查酒駕,查處酒駕實際效果有多大,不能不讓人打一個大大的問號。雖然農村普遍警力稀少,但如果平時執法嚴格、防范得力,眾多嗜酒者應該有所收斂。
一起案例不能據此否定交警多年的努力。但人命關天,職權部門理當遵照“海恩法則”,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在增加警力和裝備的同時,交警部門也應下大決心盤活“存量”,改革警務模式,釋放更多警力向農村基層下沉。嚴查之下,農村一批嗜酒者酒駕“沒人管”的僥幸心理一定會收斂許多,類似案件也會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