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體接連曝光了幾起農產品安全事件,引起公眾關注。人們在呼吁加強安全監管、加大法律懲處力度的同時,也要求切實從源頭抓緊抓實,從根上斷絕農產品“劣變”的土壤。
從根上抓起,這是多年來我們為了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一貫做法。問題是為什么一直在抓,卻一直斷不了“根”。這與我們千家萬戶分散種植的格局有關。現在還有很多農戶種什么、怎么種,自己看著辦,誰的地里撒點什么藥、肥,彼此都管不著。
從源頭解決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合作社的好處很多,從質量安全上看,它屬于責任共擔,一家出事眾人遭殃,會砸掉合作社的牌子,所以合作社成員互相之間就實現了監督,更不用說合作社對成員的引導、教育和督促。從監管上來講,只要牢牢抓住合作社,就抓住了“命門”。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發展得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能力強、產品品牌好、農民實惠多、入社農戶多。這樣的合作社走上了良性發展的路子,對農戶約束力很強,產品質量安全能夠保證。第二種是發展一般甚至不太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產品競爭力不強、帶動力也不強,入社農戶也就是掛個名,基本沒有什么約束力。
在現實中,發展得好的合作社是少數,多數合作社還比較弱小,屬于第二種。這種狀況對于監管機構來說很難實現有效監管,因為沒有這么龐大的隊伍能夠覆蓋所有的田間地頭,即使能實現監管,成本也將高不可攀。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滯后,與農村的耕作方式有關。分散種植的傳統,使農戶不習慣市場經濟中的組織方法和競爭方法,難以培育既有經營能力也有組織能力的鄉村能人。缺乏領頭人,成為制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長壯大的主要障礙。此外,資金困難、環境問題也是成長中的“煩惱”。
為了解決“能人”問題,農業部正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陽光培訓”,希望通過長期針對性的培訓發現“能人”。應該說,這是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長遠之道。從眼前來看,還是需要各級地方政府不要把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視僅僅體現在文件中、講話中、標語中,而要真正落到實處。
農事不等人、農產品質量安全不等人、農業現代化不等人,各地應盡快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