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公共救助而言,撈尸費是不應該有的死角。事實上,我們生活的每一個城市,都有相應的河務和水務管理機構,但是,我國卻基本沒有溺水事故救援和水域應急管理體系。
25日晚上11點左右,臺州溫嶺一對情侶跳河,再也沒有上來。死者家屬趕到后,警方幫忙聯系打撈隊,可打撈隊員一直拖到第二天上午10點多才趕到。到了現場后,打撈隊員先談價格,開始要價一萬二,最后在當地村民和民警的調解下,價格降到三千。警方表示,溫嶺有許多這樣的打撈隊,大多是民間自發組成的。(央視網5月27日)
前幾天,2010年獲中國新聞攝影年度最高獎《挾尸要價》的作者張軼,因病去世,年僅28歲。3年前的張軼,向世人展示了一個能夠刺痛很多人神經的社會問題——撈尸費的存在?,F在,3年時間過去了,撈尸費仍然存在,并且還是一種普遍現象??梢赃@樣說,對張軼而言,比英年早逝更能讓他痛苦的是,直到去世,也沒有看到“撈尸費”的終結。
在浙江溫嶺,從12000元降到3000元的撈尸費,再一次成為被廣泛關注的熱點。有網友戲謔到,在湖河中溺亡已經成為高成本的死亡方式,甚至比天價墓地更不靠譜,墓地無論有多貴,至少能買到一塊地方,而撈尸費的存在,卻只意味著尸首的回歸——中國人,又多了一種死不起的方式。
撈尸費,是一個“死角”。與公眾對撈尸費的痛恨形成對比,撈尸費已經在許多地方成為了一個產業。在“黃河浮尸”事件的曝光過程中,我們知道了一個叫做“黃河撈尸人”的職業。這個職業,夏天忙,冬天閑,每年人均收入能夠超過10萬。這個產業的存在,讓人五味雜陳。一方面,我們可能羨慕打撈尸體人的收入,可是,對于一個整日面對死尸的職業而言,又有多少人能夠踏踏實實地去認真工作?
撈尸費的存在,表面上看是倫理和道德問題,實則不然。在市場經濟時代,所有的行為都會有成本。對打撈尸體而言,同樣需要人力、船只等成本。要想成為“黃河撈尸人”,首先要配備一只手續齊全的、價值4萬元左右的船艇,撈尸人還要搭上無數個恐怖之夜。因此,一味指責打撈人對于生命的漠視、對死者為大的默然,都不盡完全合理。可問題是,撈尸固然不是別人的義務,漫天要價也并不應該大搖大擺、堂而皇之地成為市場交易的常態。尸體,是人的生命終結的象征,尸體的處理需要一個莊嚴的儀式,但這樣的儀式不應該充滿銅臭。
對于公共救助而言,撈尸費是不應該有的死角。事實上,我們生活的每一個城市,都有相應的河務和水務管理機構,但是,我國卻基本沒有溺水事故救援和水域應急管理體系。對比之下,國外許多地方對于此領域的管理就值得我們學習。據了解,國外許多城市政府都設立有溺水事故救援隊伍,這個隊伍之中,包括急救醫生和救援打撈人員。即便是活躍在民間的水上救援團體,這些團體成員也在政府的監管下,在市場競爭中生存。撈尸費用也不會高得離譜。
打撈尸體,是對逝者最后生命權利的尊重。因此,政府部門對于打撈尸體之事,是責無旁貸的義務。眼下而言,打撈尸體,要么進入公共管理的范疇,要么進入公共服務的范疇。進行公共管理,就是加強在打撈公司的管理,杜絕壟斷的同時,形成合理的定價機制;進入公共服務,則應該完全免費,由政府負責成立打撈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