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最高法院裁定了全球轉基因農業巨頭孟山都與一位印第安那農民之間的訴訟:農民侵犯了孟山都的種子專利權。對于絕大多數國內公眾來說,這是“孟山都邪惡”的又一例證。這已不是孟山都第一次起訴農民侵犯種子專利權。在此前與加拿大農民的油菜種籽訴訟中,加拿大法院最終也判決了孟山都勝訴。
一些陰謀論愛好者說,這是“法律為壟斷資本服務”的佐證。然而,實際上,在美國形形色色的個人與巨頭的官司中,法律的天平往往是偏向弱小者一邊。而且,作為一個公司,孟山都在美國的形象也并不好。但是這一次,最高法院毫無爭議地反對農民的行為。
其實,這是一個關于知識產權的訴訟,侵權行為在法律上并不難判定。對轉基因種子收取專利費,許多人難以理解和接受。在人們看來,種了一地莊稼,留下一部分作種子,這是古已有之、天經地義的事情。阿根廷的法律就是這么規定的,所以阿根廷豆農靠孟山都的轉基因大豆躋身世界大豆三大生產國,孟山都卻沒有獲得什么收益。
阿根廷的做法在我們看來或許是無可厚非的。然而,這并非長久之道。郁悶的孟山都在第一代種子上認了栽,在推出新一代轉基因種子時,就對阿根廷豆農特別關照。如果要想用新一代種子,就得簽訂“不平等條約”。雖然他們可以繼續用不花錢的上一代種子,但擔心不用新一代種子會在國際市場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他們紛紛接受了孟山都的付費要求。
第一代的轉基因種子對于傳統種子有優勢,所以幫助阿根廷豆農們獲利。新一代種子會比第一代更好,所以阿根廷豆農們擔心被美國巴西豆農們所甩開。但是,新一代種子不是憑空產生,它正是用通過第一代種子賺來的錢來完成。當然,資本家愿意投資開發,是因為賺回來的錢會比投入的要多。但如果沒有這種賺錢的機會,就不會有新一代種子的誕生,豆農們也就不會享受新一代種子的好處。
好在有美國、巴西、加拿大的農民們支付了種子費用,所以孟山都能夠賺到足夠的錢。資本家固然賺了個盆滿缽盈,但農民們畢竟也得到了更好的種子。除去種子的費用,他們還是獲利了——也就是,新種子固然為開發者帶來了滾滾利潤,而他們獲得利潤的根本還是在于為使用者帶來足夠的好處。
這,就是技術發展帶來的雙贏。
科學技術發展到現代,任何新產品的研發都是燒錢的投資。指望科學家們勒緊褲帶苦心研究,然后把成果無償獻給社會,那只能是烏托邦。依靠“國家重視”“政府投資”,也不是可持續之道。孟山都一年投入研發的錢以十億美元計,也要幾年才出一個成功的產品。社會發展有那么多領域需要發展,政府能拿出多少錢來燒?
唯有讓資本家們去燒錢,然后保護他們的成果可以賺到更多的錢,才是發展之道。保護知識產權,是實現這種良性循環的根本。美國人很清楚地認識到了這一點,所以他們對知識產權保護的看重,有時候讓我們覺得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