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社會反映的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部決定開展稀土開采及工程建設項目稀土資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的《關于開展稀土開采及工程建設項目稀土資源回收利用全面排查的通知》鎖定3項主要任務:一是全面排查非法開采等行為。重點查處非法盜采、無證勘查開采等違法行為;嚴防稀土等礦產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已關閉礦山死灰復燃。二是全面檢查稀土礦山企業開采情況。嚴厲查處越界開采、超指標開采以及違反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三是全面清查建設項目稀土資源回收利用情況。排查鐵路、公路、各類工業園區和城鎮擴區稀土資源回收項目,全面清查稀土回收利用項目的工程分布區域;嚴格清理違規回收、未按要求回收、以其他礦種名義非法回收等行為;對環保、安全等不達標的項目,進行依法整改或取締。
《通知》明確,5月~6月為排查階段,稀土主產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排查工作方案,開展全面排查并對發現問題及時查處或整改;7月為核查階段,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聯合相關部門,以抽查方式對各地開展排查情況進行核查,確保取得實效。
《通知》強調,此次全面排查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探索建立部門聯合行動機制,強化與環保、安監等部門的協作,規范稀土開采和工程建設項目稀土資源回收利用行為,健全完善監管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