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已經實行新的交通違法處理規定,一輛車最多只能接受3個駕駛本處理違法行為,一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找人背分的行為受到限制。據悉,公安部此次未像往常推出新舉措后進行宣傳并解讀。(5月6日北京晨報)
一輛車最多只能接受3個駕駛本處理違法行為,一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找人背分的行為受到限制。真的能夠受到限制嗎?新的交通違法處理規定,果真能夠如人們所期盼的那樣,真正解決我們當前的交通亂象嗎?
恐怕未必吧!從年初實行被稱為史上最嚴新交規開始,直至今天新實行的交通違法處理規定,公安部可謂緊鑼密鼓,頻頻出招,嚴上加嚴,可見,公安部這回是動真格的了,勢必要徹底整治中國交通亂象,打造良好交通新秩序。
然而,造成中國交通亂象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光靠最嚴交規能夠真正意義上整治這些交通亂象嗎?交通肇事率真的能夠減少了嗎?非法駕照銷分現象真的能夠杜絕了嗎?令人不禁要質疑。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況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再嚴的規定也有缺點、漏洞,甚至是死穴,始終是要被那些有心人所利用。而嚴交規所能真正發揮作用的對象,無非是那些不會鉆漏洞,不會投機取巧,不會營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安分守法的人群。對于那些“聰明”且有“能力”的人群,還是無能為力,顯現出它的脆弱與無力。
所以說,解決中國交通亂象,不在于規定條款是否嚴與苛刻,而關鍵還在于人。人的素質沒提高,人的自覺性不發揮,社會大環境無改觀,那么再嚴的交規,再苛刻的條款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的交通亂象。
喝酒不讓開車,我還非得偷摸開;黃燈不讓闖,交警不注意時我就闖;紅燈不讓過馬路,攢夠一拔人我就走。種種違章違法行為,無不暴露出人們自身素質的缺失、自覺觀念不強。即使你能夠保證自身安全,但也不會過多去考慮他人是否也安全,是否會給交通管理造成混亂,這些就是我們中國交通亂象滋生的根源。無論你交規多嚴,沒人管理或沒人注意的時候,我們就會不自覺的去觸犯它,這就是我們的悲哀!
可見,解決中國交通亂象,還應從加大對人的教育、對自身素質的提高、對社會大環境、公共氛圍的投入。只有提高人們的自身素質、思想道德觀念,打造出一個法制的社會大環境,營造出一個人人自覺守法的公共氛圍,中國式的交通亂象才能徹底解決,才能還人們一個安全有序的良好交通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