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下文物埋藏豐富,近年隨著建設項目密集開工,地下文物遭損毀現象非常嚴重。北京市擬專項立法對文物進行保護,《北京市地下文物保護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規定符合相關條件的建設工程,必須組織考古調查、勘探。
根據該送審稿,符合“舊城之內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1萬平方米及以上”、“舊城之外非地下文物埋藏區且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在2萬平方米及以上”等情況,開發、建設單位在施工前報請市文物行政部門組織考古調查、勘探。
送審稿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同時編制考古調查、勘探方案,應當在地上建筑物拆除工作完成后,即報請文物部門組織考古調查、勘探。對于土地儲備開發工作,要求土地儲備開發實施方案中應當包括考古調查、勘探方案,考古調查、勘探意見應當作為土地入市交易的依據之一。
此外,由于現有地下文物保護的法律責任不明晰,處罰手段力度不夠,送審稿詳細規定了懲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