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載著祖先傳統的文化,是維系民族生存延續的根本,是我們古老民族的根須。在這個意義上,文物就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厚度。我們雖然可以衡量文物的市場價值,但文物同樣也在衡量著我們的價值。
近日,安徽黟縣西遞村明清時期的300年青石板道,被旅游公司花巨資從外地購進的石板所替換,引發網友質疑。雖然黟縣西遞鎮政府回應使用原石板原地恢復,但這件事卻反映了我們在文化保護中的“文盲行為”。
中國經濟呈世人矚目地增長,我們的文物依然是命運多舛,破壞與保護的力量對比太過懸殊。單是近期看,就有興教寺申遺拆遷,成龍所藏徽派建筑異地重建,還有此次雅安地震造成東漢文物的損毀事件。但這些都不過是國內文物保護現狀的冰山一角。
對于保護文物的意識,我們談論得很多,甚至于2007年國家也專為文物保護立法。應該說,文物保護早已成為社會的共識。然而這種對于文物的珍視,背后的意識卻建立在“經濟至上”的觀念上,甚至有認為文物是極有價值的寶貝,是祖宗饋贈給我們的資源;即便是最有價值的文化資源,即便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它仍然是有一個價格,仍然只不過是一件商品;在有利可圖的情況下,可以被交換,也應該被交換。
在我們傳統的文獻中,最早提及“文物”一詞的是《左傳·桓公二年》:“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百官。”文物的原初含義其實只是禮樂制度,直至后來,才慢慢衍生出表示實物的含義。但這些實物之所以可以成為文物,是因為它們承載著祖先傳統的文化,承載著是非美丑的價值觀念。這些觀念是維系民族生存延續的根本,是我們古老民族的根須。在這個意義上,文物就代表著一個國家的厚度。我們雖然可以衡量文物的市場價值,但文物同樣也在衡量著我們的價值。
長期以來,我們喜歡把文物保護和經濟發展放在一個層面來談,并且以我們熟知的“辨證”眼光,輕而易舉地認為:既不能因保護文物,而犧牲經濟的發展,那樣做有違走向現代化的時代潮流,也不能以發展經濟為名,行破壞文物之實,做有愧于子孫后代之事。最好的結果自然就是經濟發展和文物保護在旅游狂歡中的雙贏。于是乎,在文物保護和經濟發展“雙贏”的名義下,文物不斷被扭曲,被損害。而在媒體揭發出的文物破壞事件時,當事者不是常常以發展經濟的名義,以怎樣協調保護文物和發展經濟的“良苦用心”作為托詞嗎?經濟至上的觀念讓很多古城、文物遭受損失。
如果我們把文物保護和經濟發展置于同一個層面,這里的發展究竟是何種意義的發展?文物的保護,也是傳統價值乃至于傳統倫理的守護。我們需要思考我們的“發展”,是否是一種功利的發展?是否是在累積我們財富厚度的同時,鏟平我們精神的厚度?